一個美國人,在新加坡租了棟洋房。
不交租。還把八旬房東告上法庭。 他想繼續白住。
法官判他輸了。不光要搬走,還得賠超過5萬5000新元。更狠的是——從8月15日起,每個月多付一倍租金,直到把房子還回去。
這事,最近就發生在景萬岸。

一、他是怎麼操作的?
這哥們叫Anthony Thomas Price。
今年4月,他通過一家叫Noranth Ventures的公司,跟一對八旬老夫婦簽了租約。房子在景萬岸麟谷都亞,半獨立式洋房。月租7,500新元,兩年租期。
租客是公司,不是他本人。
這家公司實繳資本只有200新元。
他付了一半押金,付了5月份的租金。6月開始,不付了。
但人沒走。他帶著老婆和三個女兒,繼續住在裡面。
理由是——房子有35個問題。
漏水,安全也有問題,住著不舒服。
房東是一對80多歲的老夫婦。
租客在投訴,房東在修。
到6月8號,老夫婦解決了32個問題。剩下一個排水坡度的問題,也安排了承包商。
租客還是不給錢。
房東說要收房。租客轉頭就去法院申請禁制令,想阻止房東進門。
不交租,還告房東。
法官謝國權說,租客在WhatsApp里用的那些話——「未解決的維修、安全、可居住性、安寧享用問題」——就是一堆廢話。
法官的原話翻譯一下:你就是找個藉口不想交錢。
二、法官為什麼判他輸?
三個字:合同寫了。
租約白紙黑字規定:每月1號交租。逾期超過7天,房東有權重新進屋,租約自動終止。
法官說得很清楚:租客說房子有問題,可以另行跟房東解決。但你不能因為房子有問題,就不交租。
維修是維修,租金是租金。你可以在小額法庭告房東不修房,但你不能拿「房子沒修好」當擋箭牌不付錢。
很多人不知道這條法律邏輯。房子有問題,房東沒解決,我就不交租——這是很多人的想法。在新加坡,這個邏輯不成立。
三、賴著不走的代價有多大?
法院最後的判決,我一條條解讀給你看。
欠的租金,6月到8月三個月,22,500新元。另外還有利息、水電費、押金、中介佣金、法律費用等各項。
法院最終判賠總額超過5萬5000新元。
還有一筆——雙倍租金。
從8月15日起,每個月付15,000新元,直到把房子還回去。
也就是說,8月15日之後,他住一個月,賠兩個月。
老夫婦原本要追討近4萬新元。法院最終判賠總額超過5萬5000新元,各項明細包括欠租、利息、押金、水電費、中介佣金、律師費和雜費。
四、更狠的在這裡
法官在判詞里,翻了他的老底。
這不是他第一次這麼干。
2024年,他用另一家空殼公司Bundleluxe,在實乞納貝恩弗台租了棟洋房。同樣只付部分押金,付了幾個月租金就停付。以房屋有缺陷為由拒付,繼續住到2025年3月。前後約12個月沒交租。
2019年,他又用Noranth Ventures在惹蘭士拉末租了棟有地住宅。只付了一個半月租金就停付,一家人至少住了5個月。後來和解撤訴。
三次了,換過三個房子,套路一模一樣。
法官直接點了他的模式:付部分押金,付短期租金,然後以房屋問題為由拒付,繼續占用。房東告他,他就用空殼公司的名義打官司,拖時間。
空殼公司實繳資本200新元。房東就算贏了,錢也追不回來。
法官說得很重:這不是一個「無助」的當事人。他懂法律,會用程序。他代表公司自己出庭,申請緊急禁制令,申請剔除訴狀。他用這些手段阻礙房東行使合法權利。
五、這件事跟你有什麼關係?
你可能覺得,這種事離你很遠。 你不租洋房,你不是外國人,你不會開空殼公司。
但你租房的時候,有些坑是一樣的。
第一,簽租約之前,看清楚「逾期幾天算違約」。
這個案子,租約寫的是7天。不同的合同不一樣。有的3天,有的14天。你沒注意,房東就可以在你逾期第8天收房。
第二,房子有問題,走正規渠道。別自己停租。
新加坡有專門處理租房糾紛的渠道。小額索償庭處理租期不超過兩年的住宅糾紛,索賠金額上限20,000新元,雙方同意可以到30,000新元。全部流程可以在網上提交,不用律師,費用低。
第三,押金糾紛,別吃啞巴虧。
房東要扣押金,必須證明扣款有依據,數額合理,不能藉機牟利。舉證責任在房東。他拿不出證據,你就去小額法庭告。
六、房東也有坑要躲
這案子反過來看,房東老夫婦基本沒做錯。
但他們的麻煩在於:租客是一家空殼公司,實繳資本200元。贏了官司,錢也不一定拿得到。
所以房東出租房子,有幾點必須注意:
第一,租客是公司還是個人,要搞清楚。公司租客,尤其是實繳資本極低的公司,追債難度完全不同。
第二,所有溝通留書面記錄。這案子裡,租客跟中介的WhatsApp消息,後來被法官拿來當證據。房東跟租客的每一條消息、每一張維修前後的照片,都是將來上法庭的材料。
第三,按合同走,別衝動。房東有收房的權利,但必須走程序。和平收房被阻撓了,就上法院。別自己強行換鎖、搬東西,那反而會讓自己變成被告。
七、寫在最後
新加坡的租房市場,每年都有糾紛。
租客怕房東不修房。房東呢,怕租客不交租。兩邊都覺得自己有理。鬧到法庭上,誰都沒贏。
很多租客不知道「停租」是違法的,房東不知道「空殼公司租客」風險有多大。
租客和房東,其實都需要同一個東西:靠譜的信息,和懂行的人幫你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