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痴纏不放手 男子咬傷前女友監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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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6-0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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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嫁人後仍不願放手，49歲德士司機等前女友下班，怎料遭冷待後暴怒，咬傷對方的臉頰，被判坐牢4周。

被告是49歲的白布特，案發時是一名德士司機。他一共面對6項控狀，包括觸犯防止騷擾法令、不誠實盜用財物、蓄意傷人等控狀，控方以其中3項提控，其餘的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受害人是一名35歲女子，也是被告的前女友。

案情顯示，2018年9月6日凌晨3時15分許，受害人下班後，發現被告在外等她。隨後，被告上前質問受害人為何沒辦法聯繫她。受害人不理會，表示要搭德士回家。被告卻要受害人乘坐他的車，否則就不會讓她回家。

受害人拒絕後，被告不但抓她的下巴和脖子，拉她的包包，還咬傷她的左臉頰。被告還把受害人推到牆上，揚言要打她。

受害人嚇得向丈夫求助，受害人丈夫報警指被告要毆打妻子。他和妻子為了避開被告，躲在黃埔一帶的超市內。

另一起事件發生在前年9月25日晚上，受害人是一名41歲的德士司機。事發時，被告和受害人發生爭執，被告要受害人和他到婚姻註冊局停車場談判。受害人抵達後，被告下車對他爆粗口，讓受害人受到驚嚇。

另外，2019年晚上7時35分許，被告載客到酒店，在走道上撿到乘客的錢包卻占為己有，過程遭電眼拍下。

控方表示，被告從1993年開始犯罪，前科累累。被告也咬傷女受害人的臉部，事後沒賠償，促法官判他坐牢和罰款。

被告在庭上表示，沒錢繳付罰款，希望能以坐牢取代。法官最後判他坐牢4周。（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