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計「取出」CPF普通戶頭錢買股票 兩好友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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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7-0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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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男子找童年好友幫自己「支出」公積金普通戶頭的錢，用自己公積金普通戶頭的錢購買股票後，低價賣給好友再高價回購，一年四個月內共「取出」3萬2860元的現金。兩人昨日認罪分別被罰款7000元和5000元。

陳志豪（37歲）和黃德偉（38歲）昨日（6月30日）在國家法院承認兩項牴觸公積金法令的罪行，兩人所面對的另外兩項同類罪行都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陳志豪找來黃德偉一同施計，間接從他的公積金普通戶頭內取出現金。

首先，陳志豪找交易量低的股票，再用公積金普通戶頭內的錢購買。之後，他以低價將股票賣給黃德偉，再以高價回購這些股票。

兩人在2017年9月1日到2019年1月8日之間，共進行101次的交易，而陳志豪的公積金普通戶頭便在這期間「虧損」3萬2860元。接著，黃德偉便把「賺到」的錢，轉帳給陳志豪，間中留下小數額的錢為「酬勞」。

兩人之所以能這麼做，是因為在公積金投資計劃下，會員能夠使用普通戶頭的錢購買投資產品。

主控官說，陳志豪已答應將「取出」的錢償還給公積金局，兩人也已知錯，配合警方的調查並第一時間表示有意認罪。因此，主控官建議判主謀陳志豪罰款7000元，共犯黃德偉罰款6000元。

由於黃德偉並非主謀，主要依照陳志豪的指示辦事，法官最終判他罰款5000元。至於陳志豪，由於他是主謀，但基於他已安排作出賠償，法官判他罰款7000元，並准許他以分期付款的形式繳付這筆款項。（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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