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去20年曾10多次違反交通規則,55歲男子這次在交界處因沒注意路況,導致汽車撞倒摩托車騎士。男子發現車頭受損,才驚覺撞到騎士,返迴路口幫忙。
被告吳興瑞(音譯,55歲)前天(11月24日)承認一項疏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的控狀後,被判罰款40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兩年。受害人是一名60歲的摩托車騎士。
根據案情,2019年10月20日晚上8時許,受害人在蔡厝港通道往蔡厝港彎方向的路口停下,準備右轉進入克蘭芝快速公路(KJE)。該車道可直行和右轉,當時直行綠燈亮著,右轉則是紅燈。
被告開著車行駛在同一條車道,靠近路口時卻並未注意路況,沒有察覺受害人的摩托車,直接撞了上去,導致受害人摔倒在地。
發生碰撞後,被告在蔡厝港通道旁停車,發現車子的右前方受損,這才知道自己撞到受害人,返迴路口幫忙。
受害人蒙受骨折,隔天住進黃廷方綜合醫院,數日後動了手術並於30日出院,醫生給了他47天病假。
受害人的摩托車因車禍受損,包括後輪輪圈(rim)凹陷、尾燈損壞等。被告的車子則是右前方靠近車頭燈的位置凹陷,引擎蓋也有凹痕。
案發時天氣晴朗,車道路面並不濕滑,能見度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