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個月內15次篡改支票　財務助理挪用30餘萬公款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nNWbx
Published: 2022-10-07
Source: 獅城新聞

![兩個月內15次篡改支票　財務助理挪用30餘萬公款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07/17070586.avif?1679363065)





（新加坡訊）一名在裝修公司擔任財務助理的女子，開工沒幾天就篡改支票挪用公款，她用可擦筆開支票，給老闆簽批後再暗地換上自己名字和所要金額，短短兩個月15次篡改支票，挪用公款近10萬新元（約32萬令吉），女子俯首認罪，被判坐牢2年2個月。

38歲女被告彭麗盈（譯音）面對一項偽造文件的罪狀，涉及款項高達9萬4661新元（約30萬2915令吉20仙）。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去年4月份加入一家裝修公司當財務助理，職務包括根據供應商帳單，準備支票讓老闆簽名以便支付款項。

上班幾天後，被告開始計劃挪用公款，她先用可擦筆填寫收款供應商名字，配上帳單一併交給老闆簽名。老闆簽好後，被告暗地擦掉收款人資料，然後換上自己姓名，有時甚至連支票上的金額也修改，填上自己要的數額。之後，她就會把支票存入自己的銀行戶頭。

從去年4月份到6月份，短短兩個月內，她前後15次用這個手法篡改公司支票，挪用公司1981新元（約6339令吉20仙）到8888新元（約2萬8441令吉60仙）不等的款項，總數高達9萬4661新元。

去年6月份，公司老闆留意到公司的款項流失太快，查了帳戶後發現可疑的支票轉帳，進而要被告交出帳單供查帳，但被告找藉口說找不到帳單加以推辭。

老闆對她起疑，要求她向銀行查詢支票轉帳記錄，被告不得已終承認自己篡改支票，偷走公司款項。老闆之後報警，被告落網後也沒有償還任何款項。

被告坦承，她是因為貪心才一再挪用公款。當公司的款項存入自己的戶頭後，她除了用來應付自己的開銷，大部分款項都用來參與網上賭博。

她說，自己其實沒有染上賭癮，但覺得這個錢容易到手，所以一再干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