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用鞭刑對付詐騙分子的立法早該頒布　打不打鞭關民主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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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2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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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新加坡國會三讀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提供SIM卡或Singpass資料給不法分子用於詐騙的人，一旦定罪，可被判最多12下鞭刑。（聯合早報）

**作者 倉吉**

台灣民進黨秘書長徐國勇10月5日在直播節目提到詐騙問題時，強調台灣治安在亞洲僅次於有鞭刑的新加坡。

「但鞭刑不符合人道，所以新加坡不是一個完全自由民主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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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進黨秘書長徐國勇。（視頻截圖）

新加坡躺著中槍，在新加坡還沒有引起激烈的反應，但在台藍綠之間卻已經引發不小的爭論，親藍媒體也加入口誅筆伐。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不客氣，指徐這番言論非常不恰當。台灣詐騙案居高不下，徐國勇怎麼還可以沾沾自喜說台灣治安好？

新加坡被詐騙金額只有台灣的四分一，儘管如此，新加坡仍通過法律要將鞭刑適用於詐騙犯。反觀台灣司法總是輕放詐騙分子，到底還要縱容詐騙集團多久？

何必扯到民主不民主？

此外，從一些台灣電視媒體所作的街頭訪問來看，支持新加坡用鞭刑對付詐騙分子的人不少，也很少有人把這個事情當作民主或不民主的問題。

詐騙案日趨嚴重，社會上人人自危，台灣這個爭論，更反映出政界和民間的憂慮以及對政府保護人民不力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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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新加坡被詐騙金額只有台灣的四分一。（聯合早報）

新加坡去年詐騙損失金額創新高，同比增加七成至11億多元。我們不須要拿台灣來相比，不能以為別人比我們更嚴重，我們就自我安慰而不作為。況且，兩地人口規模大不同，很難相比。

新加坡國會[日前三讀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3MDIwOTEwNw==&mid=2247641678&idx=2&sn=46231c1232418daab45520e6d37a7390&scene=21#wechat_redirect)，詐騙相關罪犯今後將面臨更重刑罰，包括鞭刑。其中，提供SIM卡或Singpass資料給不法分子用於詐騙的人，一旦定罪，可被判最多12下鞭刑。

新加坡內政部這次修法旨在加重刑罰，重點打擊與遏止詐騙行為。這反映出獅城詐騙情況持續嚴峻，我們若再束手無策，就要影響新加坡一向的治安良好，政府執法能力頂呱呱的國際形象。

外交部兼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11月4日在國會提呈這項法案二讀，共有11名朝野議員參與辯論。好些議員聚焦刑罰的比例原則，尤其是鞭刑的考量。

根據法案，詐騙罪犯、團伙成員，以及招募者，將面對最長五年到最長10年不等的刑期，以及至少六下、最多24下的強制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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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螞蟻製圖）

裕廊中區議員謝曜全把詐騙對社會的傷害跟毒品相提並論，他認為法案對部分詐騙分子的刑罰仍偏輕，建議刑度應與毒品罪行看齊。

例如，詐騙主謀的刑罰可提高至最低10年監禁和六下鞭刑，最高30年或終身監禁，另加15下鞭刑；詐騙集團成員及招募者則應加重至最低五年監禁與六下鞭刑，最高20年監禁與15下鞭刑。

詐騙比販毒網絡更防不勝防

詐騙已是一項公害，這是毋庸置疑。

而販毒問題則是受到管控，相對而言，新加坡防範毒品的網絡嚴密，死刑對販毒活動起了很大的阻嚇作用。西方一些人權組織也經常對新加坡的死刑、鞭刑說三道四，他們刻意忽略人們免受毒品的危害也是一種人權。

而詐騙分子是看不見的敵人，他們通過數碼網絡和資信科技建立起來的詐騙犯罪圈，比販毒網絡更加防不勝防，不管是知識分子或是大爺大媽，坐在家裡隨時可能落入詐騙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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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不管是知識分子或是大爺大嬸，坐在家裡隨時可能落入詐騙圈套。（聯合早報）

詐騙集團在某種程度上比純販毒集團更可惡，因為販毒、非法賭博、拐帶人口也是詐騙集團的「核心業務」，用鞭刑對付他們，是人心所向。

但是，真正的詐騙集團首領往往逍遙法外，他們若落入新加坡手中，施予死刑也不為過，就像我們嚴懲毒販一樣。

中國法院11月4日針對在緬北建立詐騙王國的白家犯罪集團案做出一審宣判，包括首要分子之一白所成在內的五人被判處死刑，令人拍手稱快。

加強刑罰治理詐騙問題非關民主或人權。

執法有效，人民的生命財產受到保障，人們生活得有安全感，不就是講民主、講人權的終極目標嗎？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3MDIwOTEwNw==&mid=2247641678&idx=2&sn=46231c1232418daab45520e6d37a7390&scene=21#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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