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 新幣就能成為「入獄券」？新加坡貪腐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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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20
Source: 獅城新聞

**近期，新加坡掀起一場強烈的反貪腐風暴。**



**位高權重的前交通部長易華仁因貪腐問題成為焦點。**

01 **前交通部長貪腐案件** 

易華仁貪腐案件歷時一年多，在將兩項貪污控狀改為公務人員收取貴重禮品的控狀後，9 月 24 日，法庭上的易華仁承認違法指控。

他身負 35 項罪狀，其中 34 項是在公職期間收受好處或禮物，1 項為妨礙司法公正，涉案金額高達 40 萬新元，最終他被判刑一年，且未上訴。

10 月 7 日，易華仁邁著沉重步伐到法院報到準備入獄服刑，成為近 50 年來因貪腐入獄的最高級別官員。

易華仁收取的禮物，如 F1 門票（很多送人了，沒送完的也退回了，並未出售牟利）、乘坐私人飛機及酒店住宿、14 瓶酒、小布自行車等。

每一個事件看起來都不是很嚴重，似乎就是朋友往來，他也沒有給送禮者提供便利和利益輸送。

但法官認為 「職權越高，罪責越重」。易華仁身為部長，本應是國民的榜樣，卻被權力和慾望沖昏了頭腦，收取這些貴重禮品，嚴重傷害了政府的誠信和公共利益。

法官認為，控方要求的刑期不足以反映本案的嚴重性，故給予了超越控方要求的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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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對貪腐的整治不局限於高官，對普通人員也一視同仁。**



**栗子今天就講幾個真實的故事，讓大家感受一下新加坡貪腐零容忍的決心。**

02 **地鐵上的命運抉擇**

在新加坡的地鐵上，一位東南亞女傭不經意的拿出麵包咬了一口。

就在這時，出現了一位執法人員。執法人員嚴肅地看著她，按照規定要求對她進行罰款。

女傭頓時慌了神，連忙表示自己沒錢，並打開錢包，裡面只有一張孤零零的 50 元新幣。

執法人員看著女傭那無助的眼神，心中閃過一絲猶豫。他示意女傭把 50 新幣交給他，就可以免於處罰。

女傭滿心歡喜，以為自己遇到了好心的執法人員，避免了500塊新幣的高額罰款。

她回到家後，興奮地將這件事情告訴了僱主。然而僱主卻投訴了執法人員。

最終，該執法人員因索賄被判處監禁和罰款，並且不得再入職公務員體系。

03 **留學困境中的錯誤選擇**

新加坡一大學留學生考試掛科，心急如焚地告知了國內父母。

父母聽後，也是焦急萬分。他們四處打聽，終於找到了一個看似可行的辦法。

他們決定找老師塞紅包，請老師能高抬貴手。

他們小心翼翼地將紅包遞給老師，老師卻無情地推開了。因為他深知，在新加坡，收取紅包是違法的行為。

然而，父母並不死心，他們苦苦哀求老師。

最終，老師無奈地收下了紅包，但上報學校。

結果可想而知，因為涉及賄賂罪行，父母被驅逐出境，孩子也被要求退學。

這個教訓可謂是深刻而慘痛。

04 **違章司機的錯誤行為**

 一名新加坡司機，有天找朋友為借錢，僥倖將車停在雙黃線處，然後下車離開。

稽查員很快就發現了他違規停放的車子，並拍下了照片，開出了罰單。

正巧，司機返回時撞見了稽查員正在把罰單放在自己的車上。

他頓時慌了神，連忙請求對方不要開罰單。但稽查員告知已開罰單，罰款 70 新幣。

司機不接受，表示要給 「茶水費」，稽查員果斷拒絕。

司機仍不放棄，繼續談價還價，央求 「錢少一點可以嗎？我請你喝點茶」，稽查員再次拒絕。

稽查員離開後司機追上去硬塞 10 新幣，遭拒後放於稽查員電單車車速表上。

稽查員將司機的行為通報上司，並在上司的建議下報警處理。

最終，司機因牴觸防止貪污法令被判刑三周。

05 **總 結**

在新加坡，華人中常見的送煙酒紅包的習俗，在官民之間卻有嚴格界限。

易華仁案件中，他因收朋友的煙酒等貴重禮品被判刑，控方認為，無論有無利用職權謀利，只要收取名貴禮品就已構成犯罪。

新加坡法律規定，任何公務人員，如果向與自己主管範圍內的人，索要、收取或企圖索要、收取超過50新元的禮品，無論有無向對方交換利益，都涉嫌犯了「公務人員收取貴重禮品」罪。

公務人員如果真心喜歡或不忍拒絕禮品，可以在收下禮品後，把等值的金額支付給新加坡政府，相當於向政府買下這件禮品。

新加坡對貪腐賄賂的懲處嚴厲程度令人畏懼。

易華仁是新加坡建國以來，第一個在法庭上被控的一把手部長。

在易華仁之前，曾出現過三個部級涉貪案例，發生在60年代至80年代。

陳家彥曾在 1960 - 1963 年任國家發展部長，後因好友涉事被疑，卻因證人不出庭無法控告，被解除在馬來西亞航空公司董事會職務。

黃循文時任環境部政務部長，1975 年被控貪污，後上訴刑期減至3年。

鄭章遠時任國家發展部長，1986 年被調查涉嫌受賄，在被控上法庭前服藥自殺。

看到這裡，你認可新加坡對於貪污的零容忍態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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