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註冊須知:分公司、子公司和公司代表處

2024年11月08日   •   513次閱讀

在新加坡,如何註冊一家公司呢?註冊一家子公司Subsidiary Company、分公司Branch Office、公司代表處Representative Office,又有什麼區別呢?

今天,小卓就和大家詳細聊聊,這三者的異同點!

子公司Subsidiary Compan

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種形式,外國母公司可以100%持股。對於外國公司來說,設立子公司是最可行的商業結構形式。

子公司是外國公司在新加坡設立的獨立的法人實體,它是獨立於母公司的實體,擁有自己的資產和負債,並可以獨立進行經營活動。

母公司只有在投入股本的範圍內才有資格承擔債務,否則,母公司的資產將受到安全的保護,不受子公司經營活動的債務和損失而產生影響。

分公司Branch Office

企業投資新加坡的第二大選擇是成立新加坡分公司。分公司被認為是外國母公司在新加坡的延伸,與子公司不同,它不是獨立的法人實體。母公司負責新加坡分公司的所有債務和負債。

根據要求,分公司名稱必須與其母公司名稱相對應。在經營活動上必須聽從母公司的領導。分公司在稅務上被視為非稅收居民公司。

公司代表處Representative Office

外國公司可以在新加坡設立辦事處,測試市場的商業潛力。辦事處的設立只是為了進行市場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從事任何營利活動。且如果母公司解散,在新加坡的辦事處也將會被註銷。

希望在新加坡成立代表處的海外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外國母公司的營業額必須超過25萬美元。

2)外國母公司必須成立三年以上。

3)代表母公司的辦事處最多只能有5名員工。

代表處可聘請少數的本地雇員作支援,但必須委派一名來自總部的首席代表到新加坡,負責監督代表處的活動。由於代表處不能參與商業活動,維持最少的員工人數方為合理。

選擇分公司還是子公司

在新加坡,選擇成立一家分公司還是子公司,主要取決於母公司的具體情況,小卓在這裡建議企業主可以考慮以下因素:

1)風險承受能力

如果企業風險承受能力較低,建議設立分公司。

2)經營需求

如果企業需要獨立的經營活動,建議設立子公司。

3)稅收優惠

如果企業希望享受新加坡的稅收優惠政策,建議設立子公司。

方便大家一目了然的參考,下圖中從法律、稅收、申報、董事等方面對分公司和子公司做了進一步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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