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去8個月 21人涉酒駕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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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2-2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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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8個月有21涉嫌酒駕被捕，其中3人非初犯。（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過去8個月有21涉嫌酒駕被捕，其中3人非初犯，他們將在相關法令下被控。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前日發文告說，21名年齡介於31至68歲的駕駛者，於去年7月至今年2月，因未能在當地警方例行檢查時，通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測試，牴觸酒駕罪名被捕，其中3人是酒駕重犯。

42歲男子和41歲男子分別在去年7月6日和去年12月14日涉嫌酒駕；另一名68歲男子則在去年8月20日，涉嫌在新加坡大巴窯1巷逆向行駛試圖進入一個停車場，之後還因進不了閘門，倒車駛上右側路緣。除了被控涉嫌酒駕，他也會被控未謹慎和合理駕駛。

根據新加坡警方早前公布的數據，去年首9個月，有1260人因酒駕被捕，與前年同比增加6人；酒駕造成的致命和受傷交通事故，則分別有10起和113起。

根據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第67（1）節的酒駕條文，一旦罪成，初犯可面對2000元至1萬元罰款，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

重犯可面對5000元至2萬元罰款，以及監禁不超過兩年。犯者也可被吊銷各級駕駛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