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大耳窿跑腿做到「頭家」   獅城男監4年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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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0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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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偉在中國遠程經營新加坡的非法放貸生意，賺取逾322萬令吉利潤，被判入獄4年又兩個月，以及罰款100萬。（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新加坡49歲男子從大耳窿跑腿一路做到「頭家」，為跨國非法放貸團伙效力十多年，從中國遠程操控大耳窿生意，讓團伙賺取高達520萬元利潤，自己也進帳約102萬9000元。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陳慶偉（49歲，譯音）面對16項包括牴觸新加坡放貸人法令，以及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

他前日承認其中6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4年又兩個月，以及罰款100萬元。若無法繳付罰款，須額外坐牢50個星期替代。

根據案情，被告自2003年11月在當大耳窿跑腿，月薪1000元。

他2004年3月升為「助理阿窿」，負責處理行政事務，包括記錄債務、接聽來電等，月薪調高至1500元。

約半年後，新加坡加大打擊大耳窿的力度，團伙幕後老闆「阿仁」決定將活動地點轉移到馬來西亞，被告也隨行。

當時，被告升職為「阿窿」，負責管理一個擁有約80名至100名欠債人的「檔口」，同時指揮一支在新加坡活動的跑腿團隊。

除了1500元月薪外，他還可抽取檔口兩成的利潤。

2005年8月至9月，被告先後隨阿仁遷往泰國曼谷和中國深圳。落腳深圳後，被告繼續從中國遠程管理檔口，並雇用多名跑腿負責在新加坡放貸。

為逃避偵查，團伙在深圳運作時，一般不會使用自己的手機號碼，而是使用登記在他人名下的「太空卡」。

團伙會指示新加坡的跑腿購買這些「太空卡」，再郵寄到中國的活動地點。

被告也會從欠債人中招募跑腿，並曾指示下屬以潑漆、鎖門等方式騷擾無力還債者。

被告2009年升為「頭家」，利用阿仁提供的資金開設新「檔口」，原有「檔口」則交由他的助手管理，但他仍會從舊「檔口」抽取兩成利潤。

## 被告收取利息介於15%至20%



被告在2016年管理的「檔口」增至8個，涉及至少700名欠債人，賺取的利潤估計介於306萬元至520萬元，被告15年來獲利約102萬9000元。

被告一般收取的利息介於15%至20%，若欠債人無法按時還款，利息可能飆升到40%至50%。

2006年至2019年，新加坡警方接獲1529起與被告管理「檔口」有關的報案，報案者大多因無力還債而遭騷擾或恐嚇。

案情顯示，被告2014年在新加坡購入一套約120萬元的執行共管公寓，讓妻兒和母親居住，並以超過18萬元的非法所得支付房貸。

2019年4月，阿仁在中國落網，隨後遣送回新加坡。

被告同年6月起停止所有放貸活動，他發現自己被通緝後繼續留在中國，直到去年回新加坡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