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在新加坡有26套房，全在女兒名下，最後差點一半沒了…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ngVzx
Published: 2026-03-3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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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們，這兩天有一條新聞在新加坡刷屏了。

不是普通的豪門八卦，而是一場牽涉**26套新加坡房產、持續幾十年的家庭資產糾紛**。

![她在新加坡有26套房，全在女兒名下，最後差點一半沒了…](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2/17829208.avif?0)



01｜一切從「幫忙持有房產」開始

事情要從很早說起。

這位78歲的印尼富太（Sauw Tjiauw Koe），早在1980年代就來到新加坡發展。

她的丈夫長期在印尼做生意，每個月會給家裡生活費，從最早的約10萬美金，逐步增加到每月37,000美元左右（約5萬新幣）。

這是一個**長期有穩定現金流的高凈值家庭**。

從90年代開始，她就持續在新加坡買房。

一開始是用自己的名字，後來慢慢開始把房產放到孩子名下——包括她的女兒，以及兒子。

截至案件曝光，這個家庭在：

新加坡：至少26套房

印尼：超過50套房（包括私人島嶼和大片莊園）

其中，新加坡的房產分布在多個項目，包括黃金坊，以及比較有代表性的——**Thomson View 湯申景**。

02｜為什麼要放在女兒名下？

這才是關鍵點。

根據母親的說法，她這麼做有兩個目的：

一是操作方便

二是「教女兒投資」

她甚至讓女兒參與房產買賣、簽文件、管理出租。

女兒不僅是「名義持有人」，也是實際參與管理的人。

但她一直認為——

這些房子，本質還是她的。

事情的轉折點，發生在2007年。

女兒拿到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開始可以代表母親處理資產。

從那之後，房產購買開始加速。

在2007年前後，短時間內新增了20套房，之後又陸續增加。

而這些房產的登記方式也變得複雜：

有些在母親名下

有些在女兒名下

有些是聯名

甚至有些是母親+女兒+兒子三人共同持有

結構一複雜，問題就埋下了。

03｜真正的導火索：錢斷了

根據法庭文件，母親在2018年到2021年之間，一直在幫女兒還卡債。

後來發現女兒債務越來越大，甚至涉及銀行貸款問題，於是決定**停止幫她還錢**。

就是這一停。關係直接崩掉。

女兒隨即起訴母親，要求：

這26套房裡，有一半應該歸她。

04｜女兒的核心邏輯

女兒的說法，其實也很「現實」。

她認為：這些房子雖然是母親出錢買的，但長期都是自己在操作、管理

自己也參與了資金安排

甚至部分房產有自己的出資

再加上長期的「授權」和「參與」，她認為自己不只是「代持人」，而是有實際權益的。

她還把部分房子賣掉，去填補自己的債務。

這一步，其實已經讓事情不可逆了。

05｜法院怎麼判？

這個案子，法院其實判得很「新加坡」。

不講感情，只講結構。

法院認定：

大部分房產，確實屬於母親

只是通過女兒名義持有（屬於「代持」/信託關係）

但同時——

部分房產中，女兒確實有出資

這些部分，女兒可以分

最終結果是：

26套房中，**25套歸母親**

女兒只拿到一小部分權益

另外——

女兒需要歸還部分房產租金收入

（因為這些收益本應屬於母親）

06｜新加坡法律只認產權

如果你在新加坡買房，這件事其實非常「對標現實」。

因為很多人，真的在做類似操作。

比如：

為了避ABSD，把房子放在家人名下

為了貸款，把房子掛在子女名下

為了身份規劃，提前「分資產」

這些操作，本質都一樣——把產權和實際控制權分開。

但問題是——法律只認產權。

07｜3個很現實的提醒

第一，能用自己名義，就不要輕易放別人名下。

尤其是幾百萬級別資產，「信任」是最不值錢的保障。

第二，如果一定要代持，一定要有法律結構。

信託、協議、資金流、律師文件，一個都不能少。

否則未來一旦翻臉，你幾乎沒有優勢。

第三，家庭資產，一定要有規則。

誰出錢、誰管理、收益怎麼分、未來怎麼處理——

這些不是以後再說的事情，是一開始就要說清楚的。

在新加坡，這種因為房產、代持、資金不清引發的糾紛，其實一直都有，只是沒上新聞而已。

所以你現在做的每一個「看起來很聰明的操作」，未來都有可能變成一個官司。

真正聰明的人，不是會操作。而是——一開始就把結構搭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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