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持爪刀阻礙公務並非法持有武器，將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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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27
Source: 獅城新聞

![男子持爪刀阻礙公務並非法持有武器，將被起訴](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1748.avif?0)





警方於2025年10月27日逮捕一名37歲男子，該男子涉嫌使用暴力妨礙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並非法持有爪刀。

案發於2025年10月27日凌晨約2時30分，當時武吉知馬警區的警員正在勿洛南路2巷第12座附近巡邏，發現一輛汽車停放在該座的乘客下客區。警員上前檢查該名男司機時，對方突然表現出敵意並情緒激動。據稱，他揮舞爪刀指向其中一名警員，隨後將刀抵在自己的頸部。儘管警方多次警告其放下武器，但該男子拒不聽從。為控制局勢、避免衝突升級，警員最終使用電擊槍將其制服，並當場逮捕。

該名男子將於2025年10月28日被控上法庭，面臨以下兩項指控：

依據《刑法典》第353條，涉嫌使用暴力妨礙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最高可判處四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依據《槍枝、爆炸物及武器管控法2021》第29(1)條及第34(a)(i)條，涉嫌非法持有武器，最高可判處36個月監禁，並處以不超過4萬元的罰款。

警方強調，對於任何妨礙公務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均採取嚴厲立場，絕不容忍針對執法人員的暴力行為。任何公然漠視法律者，警方將果斷執法，絕不姑息。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0月27日 晚上10時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