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讓5歲女童坐好把她踢傷 幼兒園女教師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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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6-0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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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家長申訴5歲女兒遭女教師不當對待。女教師為了讓女童坐好，踢了她的右小腿外側，造成淤青。（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為讓5歲女童端坐踢傷其小腿，幼兒園女教師被令停職後辭職，新加坡警察部隊仍在調查這起事件。

一名家長申訴5歲女兒遭女教師不當對待。女教師被指為了讓女童坐好，踢了她的右小腿外側，造成瘀青。

根據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令，若受害者是年齡低於18歲的兒童與青少年，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能泄露他們身份的信息，包括家長和學校名稱。

新加坡幼兒培育署發言人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說，這起事件發生於4月2日，女童就讀的幼兒園和家長隔日通報了此事。

涉事幼兒園調查後，已馬上暫停女教師的職務。她隨後辭職，至今沒有繼續在任何學前教育領域工作。

幼培署調查也已完成調查，並對涉事幼兒園業者和教師採取監管行動。

「由於警方調查正在進行中，我們無法進一步透露案件詳情。」

發言人說，所有幼兒園須在24小時內向幼培署通報任何涉及孩童與教職員安全的嚴重事件。幼培署將暗訪、面談和核實記錄，跟進查證涉及孩童管理不當的事件。

如果指控屬實，幼培署會立即採取行動。

發言人也說，所有被調派到幼兒園工作的教職員，都須獲得幼培署的批准。幼培署會核查他們是否存有涉及兒童的刑事犯罪前科，或曾被禁止在新加坡學前教育領域工作。業者也會通過招聘面試、推薦信檢查等評估教職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