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錢砍傷老闆情敵 判監5年半 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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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0-1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7日訊）物流公司老闆林鴻量包養「美人魚」美後，找人把情敵打致毀容一案，打手王福財的上訴昨午被駁回，須坐牢至少5年6個月。

由於他在兩個月前已滿50歲，為此逃過原本的6下鞭刑，法官將擇日審理，決定是否判他接受額外監刑，來取代鞭刑。

《聯合晚報》早前報道，SNL物流公司老闆林鴻量包養2016年的「美人魚選美賽」冠軍陳瀅芳，買公寓金屋藏嬌，還送上名車信用卡，但陳瀅芳和他同居3個月後，就背著他另交男友許建勇，還趁林鴻量出國時帶他回公寓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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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財面對一項共謀持危險武器蓄意嚴重傷害他人的控狀，早前在國家法院受審後被判坐牢5年6個月以及鞭打6下，如今上訴被駁回。（檔案照） 

林鴻量於是指示侄兒林德邁找人傷害情敵，林德邁則請打手王福財（50歲）找人砍傷許建勇，一刀割破他的臉頰，導致他留下永久傷疤。

林鴻量、林德邁和王福財等人事後被控，王福財面對一項共謀持危險武器蓄意嚴重傷害他人的控狀，在國家法院受審後，被判坐牢5年6個月，以及鞭打6下。

王福財不服所判，今年初通過代表律師蕭錦耀上訴至高庭，吁法官減輕他的刑罰。

律師指出，王福財在本案只是扮演「中間人」的角色，他並非主謀，不應比其他同夥得到更重的刑罰。

高庭法官審理後昨午發表裁決，駁回王福財的上訴。法官認為，王福財在這起傷人案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他選擇為錢財而犯下共謀傷人罪行，現有的刑罰不算過重。

不過，由於王福財剛在今年8月年滿50歲，為此逃過鞭刑。法官指示控辯雙方提呈陳詞，說明是否應判王福財接受額外監刑來取代原本的6下鞭刑。案展下個月13日續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