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紀 買家 報大數  騙銀行房貸86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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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2-0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日訊）前房屋經紀出售價值240萬元（約727萬令吉）私宅給買家時，對方稱無法支付裝修費用，雙方因此串謀報大私宅售價，騙取銀行貸款284萬元（約862萬令吉），最後導致銀行蒙受超過120萬元（約363萬令吉）損失。

《聯合早報》報導，出售洋房的哈姆茲（50歲），因轉讓地契時有不誠實行為，面對一項牴觸刑事法典第423項條文的控狀。向他購買房子的伊斯萬迪（38歲），面對一項欺騙罪名。兩名被告昨天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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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xabay檔案照 

警方去年12月發出文告，指三名中間人涉嫌串通另外七人，在四筆房屋買賣中報大售價，兩年內騙銀行發放近1140萬元（約3454萬令吉）的貸款，從高額貸款以及真實售價的差額中獲利。上述兩名被告是涉案的其中兩人。

案情顯示，2014年期間，被告哈姆茲決定以240萬元賣掉位於兀蘭林木徑（Woodgrove Walk）的私宅，聘請了兩名經紀為他找買家。兩人很快找到感興趣的買家，也就是另一名被告伊斯萬迪。

其中一名經紀告訴哈姆茲，買家資金不足，買下房子後沒錢裝修，他因此向哈姆茲提議，報大私宅售價為355萬元（約1075萬令吉），進而引導銀行發放高於真實售價的貸款。哈姆茲曾當過房地產經紀，知道這樣做違法，但為了儘早賣出房子，他同意這麼做。

另一方面，伊斯萬迪的兩名房地產經紀為他準備了一份偽造的估稅通知書（Notice of Assessment）和一份偽造公積金文件，謊稱伊斯萬迪年收入47萬1600元（約142萬令吉）。兩名經紀把這兩份偽造文件交給馬來亞銀行，獲得貸款284萬元，比哈姆茲原先想以240萬元出售房子的價錢，高出46萬4000元（約140萬令吉）。

房子出售後，哈姆茲付給兩名經紀7000元（約2萬1210令吉）佣金，也把多出來的46萬4000元交給他們。哈姆茲和伊斯萬迪從未見面，伊斯萬迪最後也沒以這筆錢翻新私宅。

伊斯萬迪還因為無法償還銀行貸款，房子遭銀行收回。銀行最後以161萬8000元（約490萬令吉）賣出房子。至今，伊斯萬迪仍沒向銀行作出賠償，使銀行蒙受超過120萬元損失。

伊斯萬迪和哈姆茲的案件料分別在12月8日和明年1月6日下判。涉案的四名房地產經紀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