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不到執照又得養家 蔡厝港墳地非法擺攤賣花

2020/09/20   •   3489閱
蔡厝港墳地非法賣花攤販持續冒險經營,儘管曾多次申請執照無效,但由於經濟需求和方便性,他們仍舊在墓地小路上擺攤。這場非法經營的爭議,源於新加坡食品局的執法行動,以及攤販們面對的困境與挑戰。了解更多關於蔡厝港墓地攤販的生存故事與法律細節。

(新加坡20日訊)蔡厝港墳地非法賣花攤販經取締仍冒險擺攤,賣花攤販受訪稱日曬雨淋為養家,申請執照不容易,只得每天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

通往蔡厝港的穆斯林永生墓地(Pusara Abadi Muslim)的小路,以往常能見到許多攤主擺攤賣花,供公眾祭祀往生者,不過此景自今年8月便不復存在。

《新明日報》記者昨日下午走訪該路段,發現仍有兩攤在賣花,其中一名攤主妮妮(41歲,譯音)指出,自6月起便有執法人員到場調查,也被告知不能無照賣花,她也申請過兩次執照,均沒成功,近期再次申請,等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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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主擺攤售賣鮮花和礦泉水。

她無奈地說,在這條路賣花已30年,是她唯一的經濟來源,由於兩個指定的花攤離伊斯蘭墓地有一公里,許多民眾跟她們買花就是圖個方便。

據Mustsharenews報道,新加坡食品局8月接到投訴,過後對在小路上非法賣花的攤主展開了兩次取締行動,並發現所有的攤主均無照經營。

她透露,該條小路上以前有6個花攤,售賣鮮花和飲料,自取締後,大多已經不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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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攤通常是擺在通往伊斯蘭墓地的小路旁。

妮妮說,她有次忙著招呼顧客,沒留意執法人員到場,被逮個正著,被罰款300元(約900令吉)。

她還曾為了躲避執法人員,拋下攤位逃走,導致花攤被沒收。

妮妮在阻斷措施期間試圖將生意轉至網絡,但效果不佳,只好選擇繼續到此擺攤。

根據流動小販准證計劃,持照者無需支付任何租金,可在指定街頭售賣冰淇淋、汽水、堅果、餅乾、報紙和電話卡等,但每年要繳120元(約360令吉)執照費。

非法售賣者將被處以300元至500元(900至1500令吉)的罰款,違例4次及以上者則將被控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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