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以為女友睡著,對女友上下其手,女生感到害怕裝睡,跟著假裝睡醒,他才停手。
案件發生在2018年7月8日,現年19歲被告(15日)承認一項非禮罪,法官下令提呈改造所報告,案展下個月5日下判。
被告案發時17歲,受害者15歲,兩人是在2018年6月開始談戀愛。被告周末會到受害者家見面。
案發當天下午4點左右,被告在受害者的家,兩人坐在客廳沙發看電視節目。受害者的母親當時在家裡,但她在臥室里。

後來,受害者感到睏倦,閉著眼睛躺在沙發上。被告則躺在她後面。
被告看見受害者眼睛閉著,以為她睡著,心生邪念,把手放在她大腿,跟著伸手進她內褲,觸摸她下體。
受害者調整兩條腿,以防止被告進一步移動他的手。被告只好把手縮回,企圖分開受害者的兩條腳,但無法得逞。
被告不死心,把手放在受害者的腹部,然後將手伸進內褲,觸摸她的下體。
被告非禮女生時,女生假裝睡覺,因為她害怕如果被告知道她沒睡,可能會對她做更糟糕的事情。
最後,受害者假裝醒來,被告這才停手。受害者發簡訊給母親,告訴她發生了什麼事。母親叫她進來臥室,受害者告訴母親被告對她做的事。
受害者的母親聽了之後,立刻走進客廳質問被告,被告向她道歉。受害者問被告為什麼這麼做,並問他是否感到抱歉。被告只是保持沉默。
受害者感到受侵犯,她在一個星期內和被告分手。在調查過程中,被告承認撫摸受害者的下體約10分鐘。
7月16日,受害者去醫院看精神科醫生。她說出遭非禮的事,並聲稱事發後,情緒惡化,出現自我傷害的行為。她過後被轉介接受創傷心理學家的治療。2019年4月18日,受害者聲稱出現持續性創傷後壓力症狀,經常做惡夢,偶爾自殘割傷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