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戴口罩大鬧昨被控 鐵齒婦還押做精神評估

2020/05/06   •   5508閱
40歲「鐵齒婦」因在病毒阻斷措施期間多次拒絕戴口罩,大鬧巴剎和熟食中心,近日被捕並面控。她因違反防疫相關法規,以及行為表現出異常情況,備將被還押進行心理衛生學院兩周的評估。事件中,她曾表達獨特言辭,引發律師反駁。詳情請關注。

在病毒阻斷措施期間,被指兩次拒絕戴口罩,大鬧巴剎和熟食中心,40歲「鐵齒婦」前晚(5月4日)被捕,母親聘請律師,昨天出庭處理面控的事項。控方列舉至少兩個理由指被告需進行精神評估,律師反駁不果,被告最終須被還押在心理衛生學院兩周。

被告芭仁婕(40歲)面對三項牴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下的管制令和一項公共滋擾罪。

控狀指她在4月14日早上9時25分,違例坐在順福巴剎和熟食中心內用餐。她也涉嫌在4月30日晚上9時17分,沒戴口罩離開住家到湯申路上段一帶。

另外,她也被指在5月3日中午12時左右,在順福巴剎和熟食中心拒戴口罩,還大聲嚷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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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仁婕5月3日被指拒戴口罩, 還與提醒她的豆乾攤女兒發生爭執。(檔案照)

被告前天晚上9時許被捕後,被還押在警署,昨天下午通過視像系統被控上庭。她的母親為女兒找了一名律師。

律師昨天在庭上表示,他剛被聘請,僅短暫與被告交談,懇請法官給予時間。

控方要求將被告還押在心理衛生學院,進行心理評估。

律師提出反對,指警方調查報告中提及兩個還押被告的理由,即她曾說過「我不是一個人,也不是『你的(your)』,但可以稱我為『你(thou)』『你(thee)』或『你的(thy)』」。第二個理由則是當時在場的人曾表示被告表現瘋癲。

律師認為這兩個理由不充分,不足以證明被告需要進行心理評估,而且被告之前沒有心理疾病記錄。 不過,控方表示,心理評估是要確保被告沒有精神失常,且適合上庭認罪或面對審訊。

法官最終同意控方的要求,並強調讓被告進行心理評估不是對被告有偏見。

案展5月19日過堂。

上庭終戴口罩沒罩鼻嘴罩下巴

鐵齒婦上庭面控時總算戴口罩,但她的口罩卻沒罩鼻子和嘴巴,只罩下巴。

被告早前被指兩度沒戴口罩,卻屢勸不聽,還反拍警員或與他人發生爭執。

她昨天穿著黑色短袖上衣和長褲通過視像系統被控時,終於戴上藍色口罩,但她全程將口罩拉到嘴巴下方。

被告母親昨天也出庭聆訊,全程面露緊張又擔心。

據母親說,女兒是一名物理治療師,在澳大利亞生活近20年,去年才回國。

記者:王英慧 黃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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