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註「賞味期限」反造成大量浪費　英美重新評估食物品質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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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0-16
Source: 獅城新聞

![標註「賞味期限」反造成大量浪費　英美重新評估食物品質標籤](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07/17076583.avif?1679361885)





歐盟預計今年底前宣布針對食物標籤法進行改革。圖為倫敦超市出售的各種糧食。（法新社） 

**作者 王震宇**

**全**球除了面對食物安全問題，也面對食物浪費問題。但食物浪費的定義，不僅僅停留在「因吃不完而丟掉」如此簡單。

聯合國預估數據顯示，全球每年生產的糧食中有17％被浪費，而且大部分是來自家庭。

這些被丟棄的食物不只導致大量能源被耗費，如種植糧食的土地、食物生產所需的人力等，它們被送往垃圾掩埋場處理時，也會產生更高的的溫室氣體排放。

美國全國性非營利組織ReFED則揭露，當地高達35％的糧食，最終沒被食用。

該組織也預計，美國約7％的食物垃圾，或相等於每年400萬噸的糧食，是因消費者對「賞味期限」（Best before）的標籤感到混淆所致。

也就是說，這些食物不是因為吃不完，而是根本沒吃到就被白白浪費掉了。

**英美重新評估食物品質標籤**

食物品質標籤是用來提醒顧客如何辨識產品新鮮度，但一些消費者有看沒有懂，不管是期限到了不能吃、或期限後多久以內還能吃，一律都解讀為「時間一到就丟掉」。

印在食品包裝上的品質標籤，反而造成更多浪費，這樣的情況確實有點弔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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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時報）

為避免問題持續惡化，英國和美國的商家開始重新思考，如何讓消費者更理解食物的賞味期和保存期。

英國主要的超市連鎖品牌，如Waitrose、馬莎百貨（Marks &amp; Spencer）等，近日就把預先包裝好的蔬果上的「賞味期限」標籤撤掉了。

歐洲聯盟預計今年底前，會宣布針對食物標籤法進行改革，而歐盟料將讓「賞味期限」標籤完全走入歷史。

這樣的做法，其實就是在告訴消費者，在分辨食物是否還能食用時，應更相信自己並且多運用五官。

少了食物品質標籤，英國消費者的反應有贊有彈。

據《美聯社》報道，支持這麼做的公眾認為，要辨識食物是否還能安全食用其實不難，而「不應為了一個告知我們還能不能吃的標籤，從而浪費更多食物及金錢。」

反對的人則難以適應，表示「過去20年食物都會印製品質標籤也沒事，沒出現問題何以需要改變？」

與此同時，美國一些業者則採用更統一的方式，減低消費者出現混淆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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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零售商把食物品質標籤統一為「最佳使用日期」及「最好在此日期前食用」兩種。（網際網路）

美國零售商如沃爾瑪（Walmart），把自家品牌標籤統一為「此前食用」（Use by）及「最好在此日期前食用」（Best if used by）兩種；美國消費者品牌協會也鼓勵旗下會員品牌使用這兩種標籤。

協會通訊部副總裁凱特丹尼斯（Katie Denis）說：

*「這種統一做法讓我們旗下公司的工作程序簡化了，不僅製造產品時更簡單，也能確保價格低廉。」*

**調查：八成國人看不懂食物品質標籤**

在本地，看不懂食物品質標籤，也是不少新加坡人的「死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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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八成國人不了解食品包裝上的有效期標籤。（海峽時報）

新加坡環境理事會與諮詢公司德勤新加坡（Deloitte Singapore）曾在2019年針對本地食物流失問題展開調查，結果發現：

***受訪的1000名國人中，有80％不了解食品包裝上的有效期標籤。***

調查也揭露，約八成國人每周會把10％或更多未煮過和未食用的食品扔掉。

電器公司伊萊克斯（Electrolux）在2017年展開的另一項調查也反映，85％的本地家庭沒有在食品包裝上的保存期限前食用，造成食物浪費。

這意味著一年內每戶家庭丟棄價值170元的糧食及飲料，而國人一年浪費的食品和飲料相等於2億新元。

儘管調查沒有具體分析，但當中應不乏看不懂標籤而乾脆扔掉食物的公眾。

說了這麼多，你搞得清楚食物品質標籤的差別嗎？

根據我國食品局網站，本地主要有四種標籤： 

最佳使用日期（Use by） 

保存期限（Expiry date） 

賞味期限（Best before） 

最遲出售日期（Sell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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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局網站截圖）

「最佳使用日期」一般用於肉類、牛奶、酸奶（yogurt）等，消費者過了這個日期就不應食用。「保存期限」也有異曲同工之處，過了保存日期，就不應該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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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使用日期」一般用於牛奶等商品。（海峽時報）

「賞味期限」一般會出現在保質期較長的商品，如餅乾、罐頭、冷凍食品等，而根據食物類別，一些食品即便已「過期」，味道已經不處於最「頂級」的狀態，但在幾個月內仍可食用。

「最遲出售日期」則是知會商家，必須在此日期過後將商品撤下。

商家若在過了期限後售賣食物將被視為觸法，因為商品已失去了食品製造商所認定的特定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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