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秘書處：林瑞蓮有所誤解 證人使用廁所無須獲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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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2-1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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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工人黨主席林瑞蓮稱她等待供證時想上廁所卻得獲得許可，國會秘書處澄清，國會特權委員會的證人無須經同意使用廁所，陪同林瑞蓮的國會官員是在口頭告知主管林瑞蓮的動向，以免委員會在她上廁所時傳召她。

國會昨天辯論國會特權委員會建議報告，林瑞蓮參與辯論時質疑委員會的調查過程近乎壓迫。她不僅在有人看守的房間裡等了兩天，期間不准使用任何通訊設備，上廁所時也有人陪同，甚至當她要求使用空間較大的殘障人士廁所時都得獲得許可。

對此，國會秘書處昨天（2月16日）發聲明澄清，所有證人都被告知在完成供證前，不要攜帶通訊設備和其他電子設備。這是為保護他們，以免他們被視為受到不當影響（undue influence）。

證人各自在指定房間等候，是為確保輪到他們供證時，可以找到他們。國會在他們等候時也提供閱讀材料、食物和飲料。此外，每名證人都有一名國會官員陪同，可以立即回應他們的任何要求或詢問。

國會秘書處強調，證人使用廁所從來無須獲得許可。林瑞蓮敘述的那起事件中，她向陪同她的國會官員特別要求使用最靠近的殘障人士廁所，以便有更多空間和隱私來梳洗。

「在為林瑞蓮女士指路前，這名官員口頭告知主管他們的動向，以免國會特權委員會在林女士上廁所時傳召她。可惜的是，林女士對這名官員的例行報告，產生誤解。」

國會秘書處說，證人向國會特權委員會提出任何顧慮和反饋，都會立即得到解決，但前天是林瑞蓮女士第一次表達她的顧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