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部門聯合執法，各檢查站同步開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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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5-31
Source: 獅城新聞

![多部門聯合執法，各檢查站同步開展行動](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654.avif?0)





2025年5月21日至27日，新加坡警察部隊（SPF）、移民與關卡局（ICA）、中央肅毒局（CNB）、新加坡海關（Customs）、國家公園局（NParks）以及衛生科學局（HSA）聯合開展了一項跨部門執法行動，覆蓋陸路、航空及海路的各個關卡。

此次行動是各執法機構持續努力的一部分，旨在偵測並打擊違反新加坡跨境現金申報制度（CBCRR）及其他非法跨境活動的行為。在為期一周的行動中，執法部門在各關卡對旅客及車輛實施了加強檢查。超過19,000名旅客和1,600輛車輛被納入檢查範圍，逾26,000件行李及隨身包也接受了掃描或搜查。

**跨境現金申報違規案件**

共有14名旅客在進出新加坡時，攜帶超過2萬新元（或等值外幣）的現金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被當場查獲：

5月21日，四名年齡介於26至71歲的外籍男性旅客，分別被查出攜帶總額介於20,700至380,139新元不等的多種外幣現金進出新加坡，但未如實申報或完全未申報。

5月22日，兩名分別為47歲男性及49歲女性的外籍旅客，分別被查出未申報即攜帶價值51,776新元及29,261新元的多種外幣現金進入新加坡。

5月23日，一名55歲的外籍男性旅客，在申報攜帶總額為399,965新元及1,621令吉的現金入境時，申報內容不實。該筆現金涉嫌源自其無牌放貸活動。

5月24日，三名年齡介於45至63歲的外籍男性旅客，分別被查出未申報即攜帶總額介於22,938至541,000新元不等的多種外幣現金進出新加坡。

5月25日，一名42歲的外籍男性旅客，被查出未申報即攜帶總額為30,416新元的多種外幣現金進入新加坡。

5月26日，一名54歲的外籍男性旅客，被查出未申報即攜帶總額為28,480新元的多種外幣現金進入新加坡。

5月27日，兩名分別為77歲及33歲的外籍男性旅客，分別被查出未申報即攜帶總額為23,409新元及36,140新元的多種外幣現金進入新加坡。

上述14名旅客中，4人接獲警告通知書，7人被處以合計27,000新元的罰款，其餘3人正接受進一步調查。其中一名被調查者已因涉嫌持有犯罪所得財產，被控違反《1992年防止賄賂、毒品販運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54(1)(c)條，可依同法第54(5)條追究刑責。

新加坡警察部隊商業事務局主任蔡大衛表示：「跨境現金走私是犯罪分子洗錢的常見手法。新加坡對此絕不容忍。我們擁有健全的跨境現金申報制度，能夠偵測並攔截可疑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流動。違規者可能面臨罰款，甚至刑事起訴。任何未如實完整申報進出新加坡現金流動的行為，都將受到嚴格執法。」

自2024年5月13日起，跨境現金違規的處罰已加強，以提升阻嚇力。公眾須知，雖然進出新加坡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金額不受限制，但若總值超過2萬新元（或等值外幣），則必須依法申報。旅客可在進出新加坡前72小時內，通過以下方式提交電子申報：

下載MyICA手機應用，並選擇「提交現金（CBNI）申報」；或

通過ICA官網連結<https://go.gov.sg/cbnideclaration>進行申報。

對於入境新加坡的旅客，可在MyICA手機應用或ICA官網成功提交新加坡入境卡（SGAC）後，於「其他申報」欄目中選擇「提交現金（CBNI）申報」。

警方提醒，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超過2萬新元的現金流動，屬違法行為，可依《1992年防止賄賂、毒品販運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60(2)條被判處最高5萬新元罰款、最長三年監禁，或兩者並罰。此外，執法部門可就涉案現金髮出充公令。更多跨境現金申報資訊，可瀏覽警方官網（www.police.gov.sg/Advisories/Crime/Commercial Crimes/Suspicious-Transaction-Reporting-Office）。

**海關違規案件**

另有153名旅客因未申報並繳付稅款而被查獲，涉及項目包括：

香煙或煙草製品；

超出免稅額度的酒類；及/或

超出消費稅進口免稅額度的物品，如紀念品與禮品。

此次行動共查獲未繳稅款總額為10,754新元，累計處以35,165新元的罰款。個案包括一名旅客攜帶20包未繳稅香煙，另一名旅客攜有未申報的奢侈品及POPMART玩具，還有一名旅客攜帶超出免稅額度的四升中國白酒。所有案件均已通過罰款方式處理。

根據《海關法令》，任何涉嫌欺詐逃稅或消費稅的個人，最高可被處以逃稅金額20倍的罰款，或最長兩年監禁。

旅客須自行負責準確完整地申報應稅物品。為避免處罰，建議旅客可於抵達前三天內，通過[Customs@SG網上應用](https://m.customs.gov.sg/CustomsTravellerPortal)（亦可通過MyICA手機應用使用）提交申報並繳稅。所有香煙及煙草製品須符合標準化包裝規定，不符合者將在關卡被沒收處理。

**違反《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案件**

2025年5月26日，五名年齡介於26至45歲的男性旅客在入境時被查出攜帶電子煙。衛生科學局人員當場沒收五支電子煙，並對涉事旅客處以罰款。

**守護新加坡邊境**

移民與關卡局強調，守護新加坡邊境安全始終是首要任務。ICA將持續與各相關執法部門合作，偵測並阻嚇走私活動，確保國家安全。

**附件——CNB、NParks與HSA相關罪行的處罰及提醒**

**CNB（中央肅毒局）提醒**

新加坡對受管制毒品採取零容忍政策。根據《濫用毒品法令》（MDA），任何人在新加坡境內消費、持有、販運、進出口受管制毒品或含此類成分的產品，即使微量，均屬違法。在各關卡，執法人員可對旅客進行檢查，以偵測並阻嚇毒品走私與濫用行為。任何被發現吸食或走私受管制毒品者，將依法處理。

CNB提醒公眾，即使在海外也應遠離毒品。根據《濫用毒品法令》，任何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若在海外吸食受管制毒品，將被視為在新加坡境內犯罪，須負法律責任。

**NParks（國家公園局）提醒**

新加坡是《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締約國，致力於遏制非法瀕危物種貿易。根據《瀕危物種（進出口）法令》，個人非法進口CITES附錄I物種（如犀牛角、印度星龜），最高可被處以每件10萬新元罰款及最長六年監禁（罰款總額不超過50萬新元，或所有物種市價總額，以較高者為準）。非法進口附錄II及III物種（如網紋蟒、沉香木），最高可被處以每件5萬新元罰款及最長四年監禁（罰款總額上限同上）。

**HSA（衛生科學局）提醒**

電子煙在新加坡屬違法產品。根據《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持有、使用或購買電子煙，最高可被處以2,000新元罰款。進口、分銷、銷售或意圖銷售電子煙及其組件，均為刑事罪行。初犯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新元，或監禁六個月，或兩者並罰；再犯者最高可被罰款2萬新元，或監禁一年，或兩者並罰。所有違禁煙草產品將被沒收。公眾若發現非法持有、使用、購買、進口、分銷、銷售或意圖銷售電子煙的行為，可於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點至下午5:30）致電HSA煙草管制組：6684 2036 或 6684 2037。更多有關電子煙危害的資訊，可[點擊此處](https://www.healthhub.sg/programmes/iquit/e-cig)了解。

聯合執法行動照片

各執法機構檢查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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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旅客因未申報其應繳消費稅物品（包括收藏玩具及一雙品牌鞋），總值超出其進口免稅額度，遭查獲。\[照片：新加坡海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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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旅客未申報其攜帶的四升超出免稅額度的中國白酒。\[照片：新加坡海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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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5月31日，下午6時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