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全國大選的提名日定於2025年4月23日。本新聞稿將說明以下事項:
候選人及其選舉代理人申請警方許可,以舉辦選舉集會,並使用集會中心及巡遊車輛的程序;
暫時取消芳林公園演說者角落的豁免規定;
在選舉集會地點設立臨時限制區(TRA),以管制空中及無人駕駛飛行器活動;
將於2025年4月22日,在警方選舉許可辦事處(PEPO)向有意參選的候選人及其選舉代理人進行簡報。
選舉集會
基於安全與治安考量,有意舉辦選舉集會的候選人必須向警方申請許可,並只能在指定地點舉行集會。若特定時段內,某集會地點有多項申請,警方將以抽籤方式決定場地分配。 contested選區的指定選舉集會地點清單,將在提名程序結束後公布。
警方不會就選舉集會的許可申請收取任何費用。然而,場地業主將收取使用費用。為方便申請人,教育部(MOE)、國家公園局(NParks)、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體育新加坡(SportSG)、市區重建局(URA)以及裕廊鎮局(JTC)的工作人員將駐點PEPO。各場地業主所收取的租金費用載於附錄A。
最早可舉辦選舉集會的日期為提名日的翌日。若計劃於2025年4月24日舉行集會,申請須於4月23日(即提名日)下午4時前提交。其他競選日的集會申請,則須於預定集會日前一天下午2時30分前提交。例如,若計劃於星期四舉行集會,則候選人或其選舉代理人最遲須於當周星期三下午2時30分前提出申請。所有選舉集會地點均適用集體抽籤及其他規定。更多細節將於2025年4月22日向候選人及其選舉代理人的簡報中說明,並將於提名日當天發布的警方公告中進一步公布。
集會中心
候選人、支持者及公眾人士可於核准的集會中心聚集,等待選舉結果公布。最早可申請使用集會中心的日期為提名日。集會中心的申請須於2025年5月2日(即冷靜日)下午2時30分前提交。警方不會就集會中心的許可收取任何費用。
候選人及其選舉代理人僅可在其參選的每個集選區/單選區的區域群中,申請一個集會中心地點。若某集會中心地點有多於一名申請人,警方將以抽籤方式決定歸屬。獲分配集會中心的參選政黨及候選人名單,將於冷靜日許可申請截止後公布。
巡遊車輛
候選人須於競選期間向警方申請巡遊車輛許可,方可透過車輛(無論機械驅動與否)播放預先錄製的選舉信息。
最早可舉行巡遊車輛遊行的日期為提名日的翌日。若計劃於該日(即提名日翌日)舉行遊行,申請須於2025年4月23日(即提名日)下午4時前提交。其他競選日的巡遊車輛申請,則須於預定使用日前一天下午2時30分前提交。例如,若計劃於星期四使用巡遊車輛,則候選人或其選舉代理人最遲須於當周星期三下午2時30分前提出申請。申請人可於提名日翌日起至冷靜日前夕的期間內使用巡遊車輛。
選舉集會、集會中心及巡遊車輛的警方許可申請
候選人及其選舉代理人可於提名程序結束後,透過警方電子服務平台(www.police.gov.sg/e-services)的「許可證及許可」欄目,在線提交選舉集會、集會中心及巡遊車輛的許可申請。申請人亦可於PEPO辦公時間內,親自前往位於新橋路391號警隊營房大廈的PEPO提交申請。
PEPO的辦公時間為提名日起至冷靜日。提名日當天的辦公時間為下午2時至6時;其後至冷靜日(含)期間,每日辦公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候選人或其選舉代理人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1800-220-3370或電郵[email protected],查詢許可相關事宜。
無論在線或親自提交申請,PEPO均可能在作出決定前,聯繫申請人以澄清申請內容。
向有意參選人士及其選舉代理人進行簡報
PEPO將於2025年4月22日下午6時30分,在警隊營房大廈舉行簡報會,說明許可申請程序。有意參選人士或其選舉代理人,或兩者皆可出席。
暫時取消演說者角落的豁免規定
自2025年4月23日(提名日)起,演說者角落的公眾集會及遊行豁免規定將暫時取消。《2023年公共秩序(無限制區-演說者角落)命令》及《2023年公共娛樂(演說者角落-豁免)命令》將作相應修訂。選舉期結束後,相關豁免將恢復。
此項臨時取消措施,確保《2009年公共秩序(選舉集會及遊行)條例》所規定的選舉集會及遊行許可制度,同樣適用於演說者角落。
在豁免暫時取消期間,未經警方許可,不得在演說者角落舉行公眾集會或遊行。若期間在該地點提供公共娛樂,亦須根據《1958年公共娛樂法令》申領許可證。
2025年全國大選期間的空中及無人駕駛飛行器活動管制
新加坡民航局(CAAS)將於戶外選舉集會地點,於集會開始前一小時至結束後一小時,設立臨時限制區(TRA)。
禁止在TRA範圍內及上空進行無人駕駛飛行器(UA)飛行及其他空中活動(如放風箏、升放系留氣球)。未經許可在TRA範圍內及上空進行UA或空中活動,屬違反《2019年航空導航(第101條-無人駕駛飛行器操作)條例》(ANR-101)及《航空導航令》(ANO)的罪行。根據ANR-101,初犯可被處以最高5萬元罰款或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並罰;再犯可被處以最高10萬元罰款或最長五年監禁,或兩者並罰。根據ANO,初犯可被處以最高2萬元罰款;再犯可被處以最高4萬元罰款或最長15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負責任競選活動的呼籲
候選人、其選舉代理人及授權代表,應以負責任且莊重的方式進行競選活動,以體現選舉的嚴肅性。應避免負面競選行為,例如:
仇恨及詆毀對手候選人,
發表虛假陳述、無根據的貪污指控或刑事罪行指控,或
發表可能引發種族或宗教緊張、影響社會團結的言論。
此外,候選人、其選舉代理人及授權代表有責任勸導支持者避免負面競選,並遵守法律。若支持者行為過激,候選人、其選舉代理人及授權代表應主動迅速安撫,防止局勢惡化為公共騷亂。
在提名程序、走訪及家訪期間,候選人及選舉代理人應保持警惕,因黨員/義工/支持者可能與其他政黨的人士互動。此類互動應以符合選舉氛圍的方式進行。
選舉期間,候選人及選舉代理人亦應提醒支持者,避免進行可能構成選舉違規、擾亂秩序或引發騷亂的行為,例如:
危及任何人安全的行為,
阻礙公眾道路、橋樑或其他公共場所進出或正常使用的行為,
引發公共騷亂的行為,
損壞公私財產的行為,
嚴重干擾附近居民的行為,
展示或陳列含有暴力、猥褻或淫穢內容的標語牌、橫幅、旗幟、海報、照片、影片、標誌、文字或其他可視表達形式的行為,
呼喊或演唱含有暴力、猥褻或淫穢內容的口號、歌曲或手勢的行為。
其他選舉相關事項資訊
更多選舉相關資訊,請瀏覽https://www.police.gov.sg/elections。
附錄A
2025年全國大選
戶外選舉集會地點及相應租金

夜間時段允許在場地使用照明燈。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4月16日,下午3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