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女請「好心人」喝飲料致謝 他卻要她跟他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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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1-11
Source: 獅城新聞

![少女請「好心人」喝飲料致謝 他卻要她跟他胡搞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37/17370219.avif?0)





新加坡國家法院。（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15歲少女因腿抽筋而跌倒，男子扶她走了幾步，她回家後特地拿飲料回來感謝他，他卻要求她跟他發生性行為。

《8視界新聞網》報道，50歲的蘇巴馬廉塔布蘭（Subramaniam Thaburan Rangasamy）前日承認一項要求未滿16歲者為他進行性行為的控狀，另一項企圖跟她發生性交的控狀將在量刑時納入考量。

案件將在2月1日判刑。為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法庭下令不得報道她的名字。

辯方律師要求法庭將禁制令（gag order）延伸至被告的身份，因為兩人住在同一區，他的身份公開也可能導致受害者身份暴露，但法官沒有批准這個要求。

這起案件發生於2021年12月6日學校假期期間。受害者跟學校輔導員安排了Zoom視頻會議，因為家裡有人，所以到靠近多層停車場的通道跟輔導員通話。

她跟輔導員談完之後站起身時，腿部突然抽筋，她嘗試走回家時跌倒，撞到停車場樓梯口的門。

在附近抽菸的被告聽到聲響，前去查看，將受害者扶起身後陪她走了幾步，直到她可以自己走。

受害者跟他說謝謝之後回家，隨後拿了一罐菊花茶回來給他。

被告要求受害者留下來跟他聊天，兩人在停車場聊了大約一個小時之後，開始親吻和撫摸彼此。法庭文件沒有提到兩人談話的內容。

被告隨後讓受害者為他進行性行為，然後拉下她的褲子，想要跟她性交，但是無法這麼做。

兩人離開之後繼續通過WhatsApp保持聯繫，而當時年僅15歲的受害者兩天後報警，因為她覺得被告占她便宜。

辯方律師在為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極為懊悔，承認自己做了傻事，缺乏判斷能力，一時的愚蠢造成了一生的遺憾。

與未滿16歲者進行性行為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10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