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逾14.6億投資騙局  商人黃有志保釋申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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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7-0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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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有志保釋申請被駁回。（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涉14.6億元投資騙局的商人黃有志，向當地高庭提出保釋申請但被駁回。

承審法官指被告在國外或有資金，有畏罪潛逃風險，加上有證據顯示被告在保釋期間犯罪，因此駁回其申請。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黃有志（38歲）案發時是兩家公司的董事，他面對108項包括欺騙、偽造文件、嚴重失信、洗錢等控狀。

控方申請先在新加坡高庭審理其中42項控狀，其餘的63項控狀暫且擱置。高庭在進行35天審訊後，控方已傳召所有證人出庭供證。

黃有志在控方結案後提出保釋申請。

他6月30日通過代表律師指出，他已在新加坡紮根，對案件有良好的辯護理由，若他繼續被還押，無法好好為辯護作準備。

法官昨早發表裁決，表示有證據顯示黃有志有能力獲取外國證件，他在國外也或有大筆資金，因此有畏罪潛逃風險。

法官也說，黃有志之前在保釋期間，涉嫌犯下新的罪行。

他被指在2023年10月，協助一名身份不詳的女子在店屋的選購權書上簽名，讓人誤以為選購權書是女屋主授權以500萬元價格售賣店屋，企圖從交易中獲取50萬元。

法官認為，黃有志繼續被還押不會對他造成偏見，最後駁回他的保釋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