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小女兒爭1000萬房地產 90歲文盲華商 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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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0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白手起家的老商人花約1160萬元購買4個商業房地產，並讓小女兒幫忙申請銀行貸款，豈料女兒瞞住文盲父親，將自己列為聯名業主，堅持有份擁有房地產。兩父女為了爭奪房地產對簿公堂，老商人最終獲判勝訴。

《聯合早報》報導，高庭法官朱漢德認為，小女兒在說服老商人用兩人名字申請銀行貸款後，偷偷將自己註冊為聯名擁有人，希望等父親過世後繼承房地產，豈料「起訴人決定賣掉房地產，壞了答辯人的計劃」。

起訴人林金敦（90歲）育有6名子女，答辯人林慧芬（54歲）是排行最小的女兒。朱漢德法官今年4月審理這起官司，本月6日發表書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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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訴訟的4個房地產位於文禮、裕廊西和小印度一帶，其中一個是位於達豪施巷（Dalhousie Lane）的店屋單位。（《聯合早報》鄭一鳴攝） 

引起訴訟的4個房地產位於文禮、裕廊西和小印度一帶，法庭判詞沒有揭露有關房地產的更多詳情，但據《聯合早報》查悉，這些都是商業房地產，當中包括店屋單位。

判詞指出，不識字和只懂得說福建話的林金敦，年僅16歲就出來打工，當苦力和廚師為生，之後與弟弟一起做建築與貨倉生意。

1993年，他正式獨自接手名為Evan Lim Industrial/Warehouse Development的貨倉買賣與管理公司，並且委任所有子女為公司董事，讓他們持有公司股份。擁有大學文憑的林慧芬是唯一在父親公司工作的子女，她主要充當林金敦的私人助理。

多年來，林金敦入手多個房地產，包括在2004年至2018年之間購買本案的4個房地產，價格分別是105萬元、125萬元、400萬元和530萬元。

根據林金敦的立場，他是在投資的前提下購買這4個房地產，並且吩咐林慧芬幫他處理所須的法律文件與其他細節。由於他年紀已大，申請銀行貸款方面可能有問題，他為此也讓林慧芬協助處理貸款事項。

林金敦說，他並不曉得林慧芬處理貸款的過程中偷偷把自己列為聯名業主，直到要把房地產賣掉時才發現此事。林慧芬堅稱她有份擁有房地產，並拒絕讓父親把它們賣掉。

法官接受林金敦的說辭並指出，當初購買房地產時，所須的款項都由林金敦支付，即使部分款項來自父女倆的聯名戶頭，沒有證據顯示林慧芬曾把錢存進該戶頭，或使用過這個銀行戶頭。（部分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