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樓拋貓再狠踩脖子致死 虐貓男認罪待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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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1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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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以及被他從高樓扔下的兩隻貓的畫面。（圖：法庭文件）

本地一名男子感到沮喪或生活不順心，就會把貓當出氣筒，並多次前往宏茂橋一帶虐貓。他在一年又八個月的時間裡，前後虐待了五隻貓，還兩度將貓從高樓拋下，其中一次發現貓還活著，更是補上一腳把它踩死。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是32歲的新加坡籍男子Barrie Lin Pengli，他周二承認了三項牴觸動物和飛禽法令的控狀，其他兩項則交由法官下個月下判時一併考慮。

 **2019年開始虐貓** 

案情顯示，被告2019年年底開始虐貓，每當他感到煩悶時，就會開車到宏茂橋附近散步，並尋找社區貓。

他起初只會腳踹貓咪出氣，但後來變本加厲，開始將貓裝進防水袋裡拐走。他虐貓後會將貓帶到別處放走，有時則會將貓虐死，包括將貓從組屋高樓拋下。

2020年4月21日凌晨3點30分左右，被告在宏茂橋3道的一座組屋抓到一隻貓，接著便揪著貓的脖子來到組屋12樓。被告接著將貓從高樓拋下，把貓摔死。

由於他已將貓屍扔進垃圾桶，因此並未找到貓屍。

同年5月14日凌晨，被告再對另一隻貓下毒手，這次將貓從組屋八樓扔下。被告後來發現貓還沒斷氣，於是用力踩住貓的脖子，把它踩死，事後將貓屍扔進垃圾桶里。

 **為緩解情緒困擾而虐貓** 

庭上透露，被告選擇虐貓是為緩解情緒困擾，而在虐貓時，他會感到興奮、刺激和內疚，並從中獲得解脫。

被告在同年5月被捕後，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期間接受心理治療，抑鬱症狀有所好轉。然而，在2021年12月26日凌晨，被告想測試一下自己是否能控制住傷害貓咪的衝動，又虐待了一隻貓。

這次，被告抓著貓砸向牆壁兩次，事後若無其事地離開。被虐待的貓後來被人送往獸醫診所治療，經診斷髮現它多處骨折，留醫14天，費用高達5591.45新元。

 **控方：本地最嚴重的虐待動物案件** 

控方要求判處被告監禁兩年，並稱這是我國最嚴重的虐待動物案件之一。

被告的律師代為求情時則說，被告事發時患有嚴重抑鬱症，病情與罪行有關聯，請求法官讓他接受強制治療的評估。

鑒於被告罪行殘忍，控方反對辯方提出的請求，稱被告並不適合接受強制性治療。案展下個月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