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逾期逗留新加坡19年 72歲大馬男坐牢6個月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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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1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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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桂發（譯音）承認牴觸一項移民法令後，被判監禁6個月以及罰款2000元。 （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在新加坡逾期逗留19年，以撿舊貨維生的72歲馬來西亞籍男子被判坐牢6個月及罰款2000元。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林桂發（譯音）昨日在法庭承認牴觸一項移民法令。

案情顯示，被告於今年11月27日，在新加坡仁定巷83號一帶被警員逮捕。他當時無法提供任何證據證明自己在新加坡合法居留，隨後被移交移民與關卡局。

調查發現，被告的指紋與一名叫「林桂發」的人吻合。被告聲稱，他在2006年以社交訪問准證從兀蘭關卡進入新加坡後，便以撿破爛維持生計，未曾離開新加坡，也沒有申請延長逗留。

移民與關卡局數據處理組的篩查則顯示，被告在2006年6月23日最後一次離開新加坡後，便沒有任何入境記錄。

神情憔悴的被告今日坐在輪椅上通過視訊認罪。他在求情時表示自己年事已高，雙腿無力，還覺得自己只剩一、兩年壽命，希望法官從寬處理。

被告希望日後能回到馬來西亞新山，在當地療養院安度餘生。

法官斟酌後判被告入獄6個月及罰款2000元。

根據新加坡移民法令，若非法逗留不超過90天，最高刑罰是罰款4000元、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若超過90天，最高刑罰則是監禁不超過6個月及鞭刑至少三下。

窩藏或聘請逾期逗留者，則可面對不超過24個月的監禁及最高6000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