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賺快錢當錢騾三度越堤收錢　大馬直播主判監一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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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06
Source: 獅城新聞

![為賺快錢當錢騾三度越堤收錢　大馬直播主判監一年10個月](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1/17814573.avif?0)





（新加坡訊） 馬來西亞TikTok直播主為賺快錢當錢騾，三度越堤前往新加坡為犯罪集團接收11萬4000新元現金，每次都會找沒有電眼的地方向受害者收錢，還以密碼確認，之後再易裝把錢交給他人。

被告是31歲的張世豪（譯音，馬來西亞籍），他面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住在柔佛新山，是名TikTok直播主，每月賺取約4000令吉收入。

2024年9月，被告的朋友「傑佛瑞」介紹一份錢騾的工作給他，要被告到新加坡向他人收錢，然後再將錢交給另一人。

被告接下工作後，從2024年9月或10月起，每月到新加坡約一兩次，直到2025年7月28日被捕為止。

傑佛瑞或傑佛瑞的同謀會事先傳簡訊給被告，問他是否有空到新加坡執行任務，待被告確認有空後，便將收款地點、時間、以及數額告知給被告。

被告當天抵達交易地點後，會觀察周圍環境，確保附近沒有閉路電視後，再向傑弗瑞或傑弗瑞的同謀報告所在位置。

傑佛瑞或傑佛瑞的同謀便將受害者的照片傳給被告。被告與受害者見面後，會喊出暗號，出示一張兩新元鈔票的編碼作為「密碼」，確認身份後才收錢。

被告收到錢後換裝，然後將錢交給另一名共犯。被告在2025年4月4日至7月28日間，在新加坡向3名受害者接收共11萬4000新元款項。 

案情顯示，傑佛瑞在招募被告時，表示被告每完成一次工作，可賺取1000至2000令吉的酬勞。

第一名受害者是一名30歲的品質檢驗員，他在2025年4月4日將2萬3000新元現金交給被告，地點在裕廊坊。

第二名受害者則是一名48歲的女私召車司機，她在2025年4月21日，於碧山11街第508座組屋將4萬4000新元交給被告。

第三名受害者是一名56歲的退休人士，她在2025年7月28日到金光坊將4萬7000新元交給被告。

被告與第三名受害者交易後，到亞峇街一帶的酒店與一名同謀見面。被告在把錢交給同謀時，被跟蹤他已久的新加坡商業事務局人員逮捕。

調查揭露，受害者落入了假公安騙局後，把錢交給被告。

被告共賺取至少8000至1萬令吉酬勞。被告至今沒有給予受害者任何賠償。

被告認罪後，周三被判坐牢一年10個月，罰款2427新元。

依據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被告沒有支付罰款，以多坐牢10天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