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婆擅自接走孫子又換家門鎖 女子申請個人保護令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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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15
Source: 獅城新聞

![家婆擅自接走孫子又換家門鎖 女子申請個人保護令獲批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9/17690302.avif?0)



家事司法法院。（圖：CNA）

一名女子與家婆發生家庭糾紛，互相申請個人保護令（Personal Protection Orders），但最終女子申請成功。案件判詞於前日（13日）公開，指家婆曾在未告知下擅自從學校接走女子的兒子，並更換了女子住家的門鎖。

報道說，女子與家婆兩人的關係，是在她發現丈夫婚內出軌後惡化，目前女子和丈夫正辦理離婚手續。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主審法官裁定，家婆曾擅自接走女子的兒子，並在未經允許之下，更換兒子與女子結婚單位的門鎖，構成對女子的騷擾。

相比之下，法院認為女子並未對家婆實施任何家庭暴力，最終駁回家婆的申請。

這起婆媳家庭糾紛的首個爭議，發生於2024年1月8日，當天女子送兒子上學後，丈夫與家婆以為孫子慶生為由，將他接走，並拒絕告知去向。

焦急的女子，懷疑兒子被帶到家婆姐姐的公寓，因此前往尋找，果然在電梯大堂，見到兒子及家婆和她的姐姐。

女子抱起兒子欲離開，卻遭兩人拉扯，雙方發生扭打，由於擔心兒子受傷，女子最後將兒子放下，最終孩子被帶到公寓單位，隔天才返校。

第二個爭議發生於2024年3月11日。女子與丈夫帶兒子去語言治療途中，手機應用通知家門前有人，當女子的母親前去查看，發現家婆正請鎖匠更換門鎖。

女子與母親跟家婆三人發生肢體衝突 

女子過後返回住處，當時孩子生病嘔吐，女子與家婆因爭著要為孩子洗澡而爭吵，期間女子母親上前拍攝，卻與家婆發生爭執，三人之後發生肢體衝突，直到警察上門。

女子聲稱，家婆多次推搡她，並對她施暴。

家婆則聲稱，媳婦在混亂中咬傷她，並提交照片和醫療報告，但法官認為咬傷更可能是媳婦的母親所造成。

法官Soh Kian Peng在判詞中指出，沒有證據證明女子在2024年1月的爭執中，對家婆實施家庭暴力。

他表示，女子得知兒子在未獲允許的情況下，被家婆和丈夫從學校接走，情緒激動屬正常反應，但她並未在衝突中出言辱罵或動手攻擊家婆或家婆姐姐，僅是試圖帶走兒子。

報道說，家婆在書面陳述中，指媳婦曾衝上去抓住孩子，但在口頭證詞中並未重複此說法，而家婆姐姐則聲稱自己因女子的舉動，受到嚴重精神創傷，但法官認為其證詞不可信。

判詞揭示，家婆姐姐承認，在作證前曾與家婆及其兒子商討供詞，且其證詞與家婆及丈夫的說法很一致。

庭審視頻也顯示，家婆姐姐直接參與女子與家婆爭奪孩子的過程，與其自稱「受精神創傷」不符。法官認定她有意誇大創傷感受，以支持家婆的申請，因此無法完全相信對其證詞。

對於家婆聲稱被媳婦咬傷一事，法官認為更可能是媳婦的母親所為。家婆曾向警方表示，她原本也懷疑是媳婦母親所致。

至於丈夫的證詞，法官指其可信度同樣因與母親及姨媽討論過內容而「嚴重受損」，且他對妻子懷有怨恨。

法官指出，儘管婚姻關係緊張，女子仍真心希望與家婆維持良好關係，但家婆選擇完全站在兒子一方，使雙方關係惡化。

法官：保護令不妨礙雙方修復關係。 

判決書也提及，在2024年3月的「換鎖事件」中，家婆明知媳婦反對自己搬入婚姻單位，仍請鎖匠更換門鎖，法官認為，這很可能是家婆指示兒子執行，因為她自認是該房產的真正主人。

庭上播放的視頻顯示，家婆在談及該單位本來就是她的房子時，帶有滿足表情。

法官指出，換鎖讓女子十分擔憂，因為她的物品仍在屋內，而且該住處方便她接送兒子上學。

視頻證據也顯示，在接孩子爭議中，家婆牢牢抱住孩子不放，阻止媳婦帶走。

法官最終批准女子針對家婆提出的個人保護令申請，稱兩人保持適度距離，避免在離婚訴訟中加劇矛盾，或干擾照顧孩子的安排。

法官也命令兩人接受輔導，家婆須向媳婦支付3500元訴訟費。

法官也提醒家婆，理解她想支持兒子離婚的心情，但應考慮媳婦對其行為的感受與影響，並指出保護令並不妨礙雙方修復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