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離譜！20歲男子兩次偷拍親姐姐洗澡，竟將其視為「惡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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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1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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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曾兩次試圖秘密拍攝親姐姐洗澡的男子，於周一（8月17日）被判處18個月的監督緩刑。

該男子現年20歲，此前已承認兩項偷窺罪名。受害者比他大兩歲，兩人居住在同一住所。

除了監督緩刑外，法院還對被告實施了宵禁。他還被要求進行40小時的社區服務，搬到姑姑家居住，並參加治療計劃等。

為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被告的名字不予公開。

2024年7月9日晚上9時53分左右，當其姐姐在公共廁所洗澡時，該男子前往公寓的服務區。

服務區有一扇帶有百葉窗的磨砂窗，可以直接看到廁所內部。

根據法庭文件，他將手機放在窗戶下方，錄製了一段19秒的視頻。雖然畫面一片漆黑，但記錄下了姐姐洗澡的聲音。

幾分鐘後，他將手機舉向窗板，將其靠近底部百葉窗，試圖錄製一段47秒的視頻，旨在拍攝受害者洗澡的畫面。

但該錄像並未拍到其姐姐，僅顯示了窗戶及其下方的牆壁。

## 姐姐在第二次嘗試時發現



三天後，在午夜至凌晨1點之間，該男子再次前往服務區，意圖錄製姐姐洗澡的視頻。

他將手機伸向窗戶中間百葉窗的一個微小縫隙。

就在他調整相機角度時，被姐姐發現了手機。姐姐隨即尖叫大喊。此時該男子尚未開始錄像。

當天凌晨4點左右，受害者報案。該男子於當天晚些時候被捕。

## 檢方尋求強制矯正訓練



檢方主張採取矯正訓練而非緩刑，認為這些罪行需要一定的威懾措施。

在緩刑制度下，年輕罪犯在指定期限內由緩刑監督員監督，且必須遵守某些條件。緩刑不會留下永久的刑事記錄。

而矯正訓練則是針對犯有相對嚴重罪行的年輕罪犯的嚴格康復計劃，且會導致留下刑事記錄。

副檢察官Vanessa Tan表示，該男子在共同的家庭住所中將目標鎖定在自己的姐姐身上，而她在那裡「理應享有隱私和安全的合理預期」。

她還指出，被告在兩個不同的場合嘗試錄製其洗澡過程，這表明其行為是預謀的，而非一次偶然的判斷失誤。

## 看護者迴避討論性教育



Tan女士還表示，量刑前報告顯示，被告過去曾經歷過「不足且無效的家庭監督與引導」。

一份報告指出，被告的看護者迴避討論性問題，這可能限制了他們對被告在健康性意識方面的監督和引導。

另一份報告指出，被告的主要看護者——其父親，「經常意識不到（被告的）發展需求」，並且「似乎感到無力，引導能力有限」。

Tan女士引用報告稱：「被告的父親似乎通過淡化其行為的嚴重性，縱容了被告的犯罪。除了對被告進行口頭訓斥外，其父親未能採取任何後續行動，也未能意識到這對兄妹之間事件的嚴重性。」

檢方還提到該男子此前曾有過違法記錄，並認為過去較輕的干預措施對他產生的威懾效果有限。

該男子曾因2018年的一起盜竊案獲得有條件警告，並因2023年的一起惡作劇案件獲得警告。

Tan女士表示，該男子並未意識到其罪行的嚴重性及造成的傷害。她指出報告中的一段內容，被告似乎將自己的行為描述為對姐姐的一個「惡作劇」，並認為姐姐沒有受到傷害或影響。

報告中引用被告的話稱，如果受害者害怕他，就不會住在同一個房子裡。

對於偷窺罪，犯罪者最高可被判處兩年監禁、罰款、鞭刑，或上述處罰的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