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與妻子離婚陷經濟困難,男子買醉後點粥不付款,還辱罵警員,被罰款3000元。
被告吳國傑(36歲,譯音)面對各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和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他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揭露,2025年12月9日清晨7時許,警員在烏節路商業中心處理公務時,一名女攤主上前投訴,指被告在其攤位點了一碗粥後拒絕付款。
2名警員隨後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件以核實身份,但被告拒絕配合。其中一名警員多次與被告交涉,但醉酒的被告卻開始大喊大叫、行為粗暴並挑釁警員逮捕他。警員隨後將他拘捕。
然而,在被押送往兀蘭警察總部的途中,被告在警車內不斷喃喃自語,期間還出言不遜稱:「你最好小心點,我的人不要在公共場合看到你。」
當警員詢問他是否在威脅自己時,被告隨即對著警員爆了一句粗口。
衛生科學局檢驗結果顯示,被告血液樣本中每100毫升血液含168毫克酒精成分乙醇。
被告在求情時懇求法官從輕發落,表明案發時自己正在辦理離婚手續,結束了長達八年的婚姻,同時面對經濟困難。他稱自己是一時借酒消愁、飲酒過量導致犯罪。

吳國傑(海峽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