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13歲少女胡搞7次 男子判監22年鞭2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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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0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25歲男子兩個月內7次與13歲少女約見胡搞，並施以包括煙蒂燒臀、掐脖、掌摑等「虐戀性愛」惡行，周一被判監22年及鞭打24下。

《聯合早報》報導，現年27歲的馮勇（譯音）共面對20項控狀，承認其中6項強姦未滿14歲少女的控狀，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被告案發時25歲，且清楚知道受害者當時才1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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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RF 示意圖） 

2023年5月19日清晨時分，兩人通過交友平台聊天，被告問對方是否願意見面發生性關係。受害者稱自己才13歲，但對被告要求有興趣，於是兩人轉用Telegram溝通。

被告向少女要她的裸照視頻等，也發了自己的裸照給對方，兩人同意在被告位於榜鵝的家中見面。

早上8時54分，受害者到被告家後，兩人在房間發生關係，過程中，被告用手銬把受害人的雙手銬上，還掌摑她，問她喜歡嗎，受害者嚇了一跳，沒有回應，被告便繼續扇她巴掌，粗暴對待。

兩人隔天又約見，在回到被告家前，因被告母親致電稱要到家了，被告便把受害者帶到樓梯間發生關係，並在過程中抽煙把煙蒂灼受害人的臀部，甚至掐到她感到暈眩，隨後又帶她回家繼續發生關係。

接下來的兩個月內，被告與受害者前後共7次約見，兩人最後一次發生關係是在7月9日，被告刷到受害者與其他男子的性愛視頻，稱馬上想和她發生關係，於是受害者應約到被告家。

兩人在樓梯間發生關係後各自離開，受害者事後給被告發簡訊，稱月事遲了擔心懷孕。受害者隨之告訴母親自己被強姦，母親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