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敢報道新加坡部長？彭博社被判賠償46萬新幣！起因竟是一篇關於豪宅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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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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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內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和人力部長陳志強（Tan See Leng）近日分別獲賠23萬新元。此前，高等法院裁定彭博社（Bloomberg）一篇關於頂級洋房（GCB）交易的報道構成了誹謗。

在周二（7月14日）發布的判決中，林奧德里（Audrey Lim）法官認為，該篇於2024年12月發布的報道暗示這兩位部長故意將其房產交易秘而不宣，以逃避公眾監督，甚至涉及可能的洗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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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定，這種暗示具有誹謗性，且會損害他們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

法院駁回「部長僅作為案例」的辯詞 

該報道標題為《新加坡豪宅交易日益秘而不宣》，由記者 Low De Wei 撰寫，於2024年12月12日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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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該網頁已更新通知，稱彭博新聞社已撤回該文章，以遵守新加坡高等法院的命令。

彭博社及其記者辯稱，該報道探討的是涉及未登記caveat（優先權通知）的頂級洋房交易這一更廣泛的趨勢，部長的交易僅被用作示例。

然而，林法官發現，文章的呈現方式將他們的交易與「秘密」、「披露不足」以及「洗錢擔憂」聯繫在一起。

法官還駁回了被告方試圖依賴的「雷諾茲辯護」（Reynolds defence）——該辯護在英國誹謗法中保護某些涉及公共利益的報道，但在新加坡並未被採用。

她補充道，即便該辯護可用，彭博社和相關記者也未能達到負責任新聞報道的標準，因為在最終發布指控前，並未給部長們公平的機會來回應相關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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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社與記者共同承擔46萬新元賠償 

林法官裁定每位部長獲得17萬新元的一般損害賠償金和6萬新元的特別損害賠償金，個人獲賠總額為23萬新元。

彭博社和記者 Low 先生被判定共同承擔總計46萬新元的賠償責任。這意味著他們對全額款項負有共同責任，原告可向其中任何一方追討。

該報道涉及2023年的兩筆交易：

尚穆根部長以8800萬新元將位於 Queen Astrid Park 地區的舊居賣給了瑞銀信託（UBS Trustees）；而陳志強博士則在未登記caveat的情況下，以近2730萬新元買入了一棟位於 Brizay Park 的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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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法官認為，文章暗示部長們利用披露和監管的漏洞來隱藏交易。她指出，如果指控某人通過安排房產交易來逃避洗錢審查，顯然會嚴重損害該人的名譽。

法官指出內部討論及缺乏依據的指控 

此外，林法官發現彭博社的內部通信顯示，這兩位部長的交易是文章創作的核心，而非在關於奢侈品房產市場的廣泛報道中隨意的案例。

她還指出，文中關於「未登記caveat交易」的說法缺乏依據。此類交易的信息仍可通過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獲取，且沒有證據表明買家通常會支付溢價來使其不被公眾知曉。

在此之前，今年3月曾發生過一起類似案件，《公民在線》（The Online Citizen）總編輯 Terry Xu 因重複發布相關指控，被判向尚穆根部長和陳志強博士每人賠償21萬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