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LTA)與新加坡警察部隊(SPF)在9月份開展的一項全島聯合執法行動中,共扣押了91輛已註銷登記的車輛。
當局在周一(10月5日)發表的聯合聲明中表示,這些車輛在沒有有效擁車證(COE)或路稅的情況下被違規使用。
他們補充道:「使用已註銷登記的車輛會帶來嚴重的道路安全風險,因為這些車輛既不符合道路行駛標準,也沒有有效的保險。」
今年2月,持有或使用未登記或已註銷登記車輛的最高處罰已有所提高。初犯者最高可被處以2萬新元罰款,或最高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對於慣犯,處罰將翻倍。
在註銷車輛時,車主應確保所有行政流程已完成,包括在註銷前辦理所有權轉移,並確保買家在LTA的OneMotoring網站上確認交易。
對於交給經銷商出口的車輛,車主應獲取相關的處置文件並提交給LTA。如果此類車輛隨後被發現被濫用,LTA將對最後一名登記車主進行調查。
LTA和SPF表示,公眾可以通過OneMotoring或OneService應用程式舉報涉嫌持有或使用註銷車輛的案例。
擬採取更嚴格的管控措施
旨在確保此類車輛得到及時且妥善處置的《陸路交通及相關事項(第2號)法案》已於9月8日在國會進行一讀。
該法案將引入一項「授權出口商計劃」,要求已註銷登記的車輛必須通過LTA授權的出口商進行出口。
此外,法案還將車主履行處置要求的寬限期從一個月縮短至14天,同時確保違規者在未能滿足這些要求期間將一直面臨起訴風險。
該法案還將將銷售或供應註銷車輛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前提是相關人員明知或魯莽地忽視該車輛將被保留或在新加坡道路上使用。
當局在9月宣布擬議措施時表示,新加坡道路上使用註銷車輛的舉報案例已從2024年的75起增加到2025年的245起。
部分註銷車輛曾涉及肇事逃逸事故,並被用於包括販毒在內的犯罪活動。
LTA和SPF在周一強調:「當局對持有和使用註銷車輛的行為採取堅決立場,並將繼續對違規者進行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