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梁家明。(檔案照)
(新加坡訊)不滿新生兒哭鬧不停,年輕父親多次大力搖晃男嬰,甚至摀住口鼻,導致孩子失去意識。他也曾使勁兒捏男嬰手指多達30下,只為刺激孩子產生反應,並以此為樂,母親有樣學樣,反覆用棉被蒙住男嬰臉部並大力捶打,直至孩子不再哭泣,父親則全程冷眼旁觀。
只有8個月大的男嬰梁宇新最終被虐死,這對夫妻搭乘德士送已斷氣的孩子去醫院,途中丈夫特地吩咐妻子隱瞞實情,認為只要警方不介入調查,兩人就能照常生活,不必再為錢財煩惱。
今年27歲的梁家明和23歲的甘慈璇周一(12日)在高庭承認虐待孩童致死。除了虐死親骨肉,梁家明也頻頻對甘慈璇家暴,常為一點小事打妻。
案情揭露,兩人在案發期間不時互發短訊,以輕鬆甚至戲謔的口吻討論施虐行為。
本案發生在2024年1月至9月2日之間。梁家明和甘慈璇案發時分別為25歲和21歲,兩人各面對一項傷害孩童致死及兩項虐童控狀。梁家明另外面對一項蓄意傷人控狀。
案情顯示,甘慈璇在2023年4月發現懷孕,同年8月與梁家明結婚,並於12月9日生下樑宇新。夫妻與孩子住在後港某組屋單位,梁家明的兩名叔叔也同住一屋檐下。他們聘請保母在周一至周五照顧孩子,周末也有其他親戚幫忙照顧。
然而,接下來的8個月,夫妻倆在家照顧梁宇新時,多次以不同方式虐待他。兩人即使看見對方施虐也不出手阻止,因為他們擔心一旦阻止對方,就得自己接手照顧孩子。
梁家明經常大力搖晃梁宇新,導致後者失去意識,無法繼續哭鬧。他也用手摀住梁宇新的口鼻,認為這是讓孩子入睡的唯一方法。
有一次,梁家明因用力過猛,導致梁宇新開始嘔吐和臉色發紫。因擔心孩子可能死在自己手上,他告訴甘慈璇,自己之後不想再負責照顧孩子。
不過,梁家明的虐童行為沒有停止,他繼續在梁宇新哭泣時虐打和掌摑他,甚至把手指伸入孩子嘴裡反覆摳挖,導致梁宇新的口腔系帶出血。
甘慈璇有樣學樣,虐童手段包括搖晃身體,以及多次虐打孩子,導致他滿身瘀青。甘慈璇的母親注意到孫子的傷勢,警告女兒不准再打孩子,但甘慈璇沒有聽勸。
梁宇新生前曾兩度因身體出現狀況入院,在竹腳婦幼醫院接受檢查及治療後出院回家。
案發前的晚上,甘慈璇因梁宇新哭鬧不止而無法入睡,便用棉被蒙住孩子臉部,再用手使勁按壓,每次持續近一分鐘。梁宇新不斷掙扎、抽搐,只要他再次哭泣,甘慈璇就重複施虐,直到雙手無力。
過程中,她甚至問梁家明:「怎樣?你要孩子死嗎?如果出事,我們就得坐牢。」梁家明回應說:「等孩子再發出聲音,你就再試一次。」說完,他繼續玩手機遊戲。
過了一會兒,梁家明起身查看,發現梁宇新全身冰冷、毫無呼吸。他擔心叫救護車會花太多錢,決定與甘慈璇抱著孩子,搭乘德士前往醫院。
梁宇新在醫院宣告不治,梁家明和甘慈璇隨後被捕。甘慈璇落網後被診斷案發期間患有適應障礙,與犯罪行為有輕微關聯,在一定程度上促成犯罪。
警方調查後發現,梁家明也常對甘慈璇施予暴力。有一次,梁家不滿妻子沒有通知他就開始玩新一輪的手機遊戲,在公共場所毆打妻子。另一次,梁家明意外發現妻子在短訊中告訴異性友人,打算與梁家明離婚,氣得他又痛打妻子一頓。
法庭上沒有揭露梁家明的職業,他過去曾犯下魯莽危害他人安全的罪行,在2019年被判接受緩刑監視。案發時,他騎著電動踏板車在購物中心送餐,並撞傷一名3歲男童。
控方要求法官判處梁家明至少15年至16年監禁,甘慈璇則判監至少14年至15年。
高庭法官符曉平指斥,這對夫妻幾乎把對孩子的虐待「當成玩笑和尋開心的方式」。案件展期10月21日下判。
據《聯合早報》得知,甘慈璇於案發期間從事寵物照護工作。代表梁家明與甘慈璇的律師分別是圖萊辛甘律師事務所和贏必勝法律事務所。兩人落網後一直還押。(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