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前游泳教練偽造比賽計時成績,協助6名蹼泳運動員騙取東南亞運動會參賽資格,並讓另2名運動員得以參加額外項目,昨日在法庭被判處坐牢一周。
被告莫哈默法伊茲(33歲)案發時擔任新加坡水下運動聯合會(SUF)蹼泳教練兼泳隊經理。他面對3項共謀偽造的控狀,承認其中一項,餘項待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他們是56歲的何和發(SUF蹼泳主教練和副主席(運動))與36歲的李權華(SUF蹼泳助教)。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何和發於2022年12月間從新加坡國家奧林匹克理事會(SNOC)獲取2023年東運會手冊後,發現有數個蹼泳小項目被取消,這意味著有多名運動員將失去參賽資格。
何和發意圖通過上訴為更多運動員爭取參賽名額,遂於2023年1月臨時安排5名男運動員,前往大馬參加部分蹼泳比賽項目。
事後,何和發向被告及李權華提出偽造比賽成績的想法。兩人起初有所顧慮,但考慮到何和發資歷較深且擔心遭到質問,最終參與合謀。

被告莫哈默法伊茲周一早被判坐牢一周。(檔案照)
2023年1月18日,被告利用軟體偽造了多名運動員的比賽成績。隨後於同年2月1日,他將這些虛假數據輸入體理會與體育總會通用的管理平台SportSync中。期間即便有數名女運動員並未前往大馬參賽,被告依然為其偽造計時成績。
因上述偽造行為,SNOC上訴委員會在第二輪選拔中誤信該成績,遴選了6名蹼泳運動員參賽,並批准另兩名運動員參加額外項目。SNOC為此額外承擔了1萬5691新元(約5萬265令吉)費用,資助6名運動員及一名隨行官員出境參賽。(人名譯音)
虧心事告知一人
被告將自己所做的虧心事告知一人,對方最後檢舉,整起事件才得以揭發。
案情顯示,何和發於2023年12月22日被免去SUF副主席(運動)一職。
2024年1月10日,被告與李權華向一名知情者坦白了偽造比賽成績的經過。該知情者隨後於同年4月11日,將此事舉報給時任SNOC主席傅海燕。
SNOC在2024年7月1日成立調查委員會,花了12個小時對11人進行問話,另10小時準備報告。
調查確認被告偽造成績,SNOC最後於2025年3月18日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