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著雙邊關係精神 新加坡允隆新高鐵展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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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10-0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日訊）新加坡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指出，新國原本可以拒絕大馬政府展延隆新高鐵計劃的請求，但基於維持良好雙邊合作精神，新加坡決定接受另一解決方案。

他說，隆新高鐵是一項長期的雙邊計劃，需要新馬兩國政府密切合作，才有可能成功。

「兩國政府簽署的雙邊協定並沒有擱置條款，若任何一方無法，或者不願意繼續此項計劃，可以提出終止此計劃，之後根據雙邊協定條款，賠償對方已支付的項目花費。」

許文遠今日在國會回答宏茂橋集選區議員洪鼎基，及工人黨非選區議員陳立峰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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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18/10/20181002facebook08cPTJ23_050918.jpg)（檔案照／馬新社） 

他說，大馬新政府於8月11日，通過經濟事務部長拿督斯里阿茲敏向新國政府提出正式請求，指有意將隆新高鐵項目延後3至4年。

「我國大可拒絕擱置項目的提議，並堅持法律權益要大馬賠償，這將完全符合雙邊協定內容；大馬若未來有意重新開始隆新高鐵項目，可再討論新的雙邊協定。

「基於大馬清楚表明，它們只是暫時擱置此項目，我們本著雙邊合作精神，決定探討另一種解決方案。」

他指出，經過數輪討論後，雙方同意延遲隆新高鐵項目施工日期，施工日期不能遲過2020年5月31日，即是大馬新政府成立2年之後。

許文遠提及，為隆新高鐵工程挖掘的隧道不能簡單棄置，須要先回填，以確保安全。

他說，若新馬兩國未來決定重新開始隆新高鐵項目，隧道挖掘工程須重新開始，之前所支付皆屬虛耗的成本。

「基於項目被擱置，我國也需向承包商支付終止合約賠償，這也算是虛耗成本。

「大馬已同意在明年1月前，賠償新加坡總額1500萬元（約4532萬令吉）的虛耗成本；在項目擱置期內不會進行新的隆新高鐵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