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滿心儀女子和他一起下班‧醋男揮菜刀砍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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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8-16
Source: 獅城新聞

![不滿心儀女子和他一起下班‧醋男揮菜刀砍同事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46/16460569.avif?1597498202)





被告拿刀砍盧志龍的背部。（示意圖）

（新加坡15日訊）麵攤助手不滿心儀的泰國攤女助手和男同事一起下班回家，揮菜刀質問男同事，還砍傷對方。

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6月16日上午11時50分左右，地點是在大巴窯建屋局中心「Fork And Spoon」食閣。

被告是來自馬來西亞的陳志偉（44歲），他面對一項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罪名，指他在上述食閣，持26公分的菜刀砍向同樣自馬來西亞的羅志鍾（40歲），導致他背部2公分擦傷。

根據案情，案發時被告在上述食閣迷你鍋麵攤當助手，受害者是同個食閣的雞飯攤助手，導致兩人關係惡劣的原因是一名來自同食閣的泰國攤女助手。

調查顯示，被告發現受害者與他心儀的泰國攤女助手，下班後一起乘搭巴士回家，令被告感到既憤怒又嫉妒。案發前一天，被告又見受害者下班後在巴士車站等泰國攤女助手，因此被激怒。

隔天上午11時50分左右，被告在食閣看到受害者出現在攤位，因嫉妒和憤怒，將一個長達26公分的菜刀塞在褲子後面，從後門去找受害者質問他與泰國攤女助手的關係。

受害者注意到被告情緒激動，決定無視被告。過後，被告到受害者攤位前面，翻過前台，從褲子後面拿出菜刀，砍向受害者背部。受害者立即逃離現場，被告仍緊追不放。最終，在受害者逃到電梯附近後，被告才停止追逐。

被告案發當天被捕，他承認砍向受害者背部，稱想給受害者一個教訓。

控方表示，雖然受害者傷勢較輕，但被告事先準備了菜刀，潛在致命威脅，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6個月。法官表示認同主控官的說法，最終被判被告坐牢6個月。（人名譯音）

哽咽問：『出獄後 可回來獅城工作嗎？』

被告求情哽咽問法官：坐牢後我可以回來工作嗎？被告昨日通過視訊受審，他求情時向受害者說對不起，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他還一度眼圈發紅，哽咽問法官坐完牢之後是否還能回到新加坡工作。法官表示，這得由有關當局決定，被告掩面抹淚。

**傷者：只是同路送她回家**

被砍傷的雞飯攤位員工盧志龍（41歲）受訪時表示，當下頭腦一片空白，事後冷靜下來才覺得後怕。他表示，和泰國餐女職員只是同路回家，沒想到會引發誤會，當下只顧著逃跑。

盧志龍表示，自己的傷勢不重，如今已經痊癒，但案發後他感到很不安，上班時也一定會鎖上門。他認為，被告只是一時情緒失控，並不怪罪被告或是泰國餐女職員。

「我只能說，我命大，幸好是刀刃朝上，否則我小命難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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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志龍表示，他與被告其實算是同事，兩個檔口由同一名老闆管理。

「事發前一天，被告曾數次撥電給我，我之後回電時，他還說了一句：『你再不接我電話，我就拿刀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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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走訪泰國餐攤位，職員李女士（52歲）表示涉事的泰國女已婚，也育有小孩。她透露，被告之前多次表達愛意，泰國女已拒絕，同事們也好言相勸。

李女士表示，被告信誓旦旦說不可能死心，每天在巴士站目送泰國女上巴士，泰國女曾擔心被告進一步騷擾而考慮離職。（新明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