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劫金店36萬金飾  匪車司機監3年鞭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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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1-0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3日訊）發現老金店沒警報器，店主又是沒反抗能力的七旬阿伯，三劫匪共謀光天化日下打搶，一人闖金店掃走近12萬元（約36萬令吉）金飾，一人開車接應逃跑，一人再轉售金飾！ 

《新明日報》去年8月報道，一名戴著頭盔，身材高大的男子於8月14日下午4時許進入宏茂橋10道第574座組屋樓下的福昌玉器金莊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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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賈迪斯被押回案 發現場協助調查。 

警方事後展開調查，並動員120名警員，在36小時內逮捕三名嫌犯，起獲被搶走的金飾。

這三名劫匪是賈迪斯（27 歲）、維拉馬尼（37歲）和沙拉韋德安（31歲）。案發時，賈迪斯和維拉馬尼都是私召車司機。昨午，維拉馬尼通過視訊承認一項搶劫罪。 

案情顯示，去年8月13日晚上9時許，三名被告碰面，賈迪斯表示打算去搶劫一家金店，因為這家店看上去很舊，應該不會安裝警報器，而兩名店主都年事已高，沒能力反抗。 

按照計劃，被告和賈迪斯於隔天下午先後駕車到事發處附近的停車場碰頭，接著，賈迪斯換上一身黑衣和頭盔，帶著黑色行李袋步行到金店。

他抵達金店試圖拉下鐵閘門，但門卡住，賈迪斯於是對老店主喊道：「別動！別說話！」，然後躍過櫃檯，老店主見狀，按下預先安裝的隱藏報警按鈕。賈迪斯則用鑰匙打開展示櫃，將金項鍊、手鐲和吊墜等全掃進行李袋。 

2名老店主期間還用馬來語求他說：「幫幫忙。不要拿這麼多珠寶，這只是一家小店」。 

賈迪斯得手後朝第558座組屋跑去，再由被告接應逃走，他共劫走價值11萬9288元的金飾。

被告昨日求情說，來自單親家庭，母親生病，家中還有兩孩子要照顧，希望早日見到家人。 

法官判他坐牢3年和鞭打6下。另外兩名被告的案件將於下周一（10日）展開審訊。

## **警方突擊住家連忙丟窗外**



被告順手牽走3件金飾，警方突擊住家時，連忙丟窗外。 

據案情，被告開車回家時，看到黑色行李袋的拉鏈沒關嚴，金飾在途中掉了出來，他於是偷 偷拿走其中三件金飾。警察於去年8月16日凌晨1時 30分突擊被告的住處時，被告立即將三金飾從窗口丟出去。 

此外，沙拉韋德安想將金飾脫手，但買家得知金飾來路不明後決定不買，並將黑色行李袋藏在廢棄組屋單位內的廁所，金飾藏另一單位的馬桶水箱。 

由於未能找到買家，沙拉韋德安於是指示被告開車到達哥打彎的廢棄組屋，他將黑色行李袋 藏在六樓單位的廁所內，並將另裝有金飾的塑料袋放置在另一單位的馬桶水箱內，用黑色膠帶固定。

## **劫匪在公眾面前明目張膽干案**



庭上播放賈迪斯干案畫面，年邁瘦弱的店主受到驚嚇，一度躲到櫃檯下，還有兩三名路人經過，甚至有路人轉回來查看，但賈迪斯並不在意。 

控方指，劫匪不僅光天化日之下打搶，還在公眾面前明目張膽的進行，引起公眾恐慌，可見多麼囂張。

控方認為，作為協助逃跑的司機，被告是關鍵人物，若少了他，賈迪斯不可能這麼快逃離現場，使得追蹤工作更加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