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厘撞腳車風波◢ 故意撞腳車騎士 羅厘司機判罪成

2019/12/19   •   6240閱
巴西立第3通道腳踏車爭道案告一段落,羅厘司機張勝仲因故意撞向腳踏車騎士,被判有罪。案件發生在去年12月22日,涉及魯莽行為及未按規定報案兩項罪名。經審訊後,法官認定張勝仲有故意撞向騎士的行為,並判刑。

這起爭道案發生在去年12月22日,在巴西立第3通道和巴西立坡交界處,過程被前方車子拍下放上網。(檔案照)

(新加坡19日訊)白沙腳踏車與羅厘爭道一案,羅厘司機聲稱為避開德士才左拐撞腳踏車騎士。法官在審訊完結後,認為羅厘司機故意撞向腳踏車騎士,因此前天(12月17日)判他罪成。

羅厘司機張勝仲(58歲,漁場老闆)面對兩項罪狀,包括魯莽行為危害他人生命安危,以及沒在發生車禍24小時內報案。

他被指於去年12月22日,在巴西立第3通道和巴西立坡交界處開羅厘時,與腳踏車騎士張豪宇(35歲)發生爭道糾紛。

張勝仲被指在羅厘的左側鏡子遭騎著腳踏車的張豪宇拍壞後,突然將羅厘向左拐,並撞上張豪宇。

漁場老闆張勝仲昨天被判罪成。(海峽時報)

張勝仲不認罪,案件經由審訊後,控辯雙方日前提交了結案陳詞。前昨天再次回到國家法院時,法官謝源發裁定他罪名成立。

張勝仲較早前在庭上供稱,他並沒有看到鏡子被張豪宇弄壞,把注意力都放在另一邊的德士上,所以當聽到鏡子碎裂的聲響後,他才會搞錯方向。

法官在宣判時表示,控方提出了充分的證據,足以證明被告的罪名成立。

法官指出,被告雖然聲稱他是誤以為撞到了在羅厘右邊的德士,才會將羅厘開往騎士的方向閃躲,但是辯方並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支持這種說法。

法官由此相信,被告是故意撞向腳踏車騎士,裁定他兩項罪名都成立。(部分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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