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主席告廟 索回逾101萬 「若要不到錢 神像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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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5-0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南北斗母宮前主席稱借給廟宇101萬1295，入稟高庭要索回，案件昨日開審，訴方表示若要不到錢，會要求廟宇以神像抵債，因神像可變賣套現。

新加坡《新明日報》之前報道，南北斗母宮前主席稱在約三年內，一共借給廟宇101萬1295元，如今將廟宇告上庭，欲索回這筆款項。不過位於加基武吉一帶的南北斗母宮反駁，指前主席的妻子知道他捐很多錢給廟宇後大發脾氣，他為了安撫妻子，才會想辦法索回這筆捐款。

這起訴訟案昨早在高庭開審。起訴人是南北斗母宮前主席林瑞鈺，第一答辯人是南北斗母宮，第二答辯人則是吳如興（譯音）。

根據索賠狀，起訴人林瑞鈺在2016年通過朋友介紹認識吳如興。

吳如興在同年4月至5月間，在宏茂橋一帶的咖啡店裡，向林瑞鈺建議成立新的廟宇，表示費用僅約10萬元，並指廟宇在籌辦活動時會賺很多錢。

林瑞鈺聲稱，自己在2016年至2018年間，多次貸款給南北斗母宮籌辦活動等，累計款項高達101萬1295元。

根據訴方昨早的開庭陳詞，訴方指吳如興說廟宇在收到善款或有足夠資金後，便會把成立廟宇的費用還給林瑞鈺。

審理案件的高庭法官陳成安提問訴方，如果廟宇20年沒錢，訴方會怎樣跟答辯人索賠。

訴方則指出，南北斗母宮裡有神像，若是真要不到錢，訴方會要求廟宇以神像抵債，因神像可變賣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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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斗母宮外觀。（檔案照） 

**起訴人：無法找到類似案例** 

起訴人表示無法找到與案件類似的案例，法官反問：「全世界都找不到？」

法官指出，訴方並沒規定辯方要在什麼時間之內還清債務，這讓他日後下判時面對一定的挑戰。

法官因此數次詢問訴方，目前為止是否找到相似的案例作為參考。

訴方數次回答沒有時，法官表示：「我很好奇有沒有人（為了裁決）傷過腦筋，（若是有）我就不用那麼傷腦筋。」

林瑞鈺周二早作證時說，找第二答辯人，原本是為了經營父親生前管理的廟宇。

林瑞鈺說，他的父親在世時，是鰲山境昭靈祖廟的負責人。父親過世後，由他接管。

他說，找來吳如興，原本是為了找人幫忙管理鰲山境昭靈祖廟，事實上吳如興之後也有幫忙管理鰲山境昭靈祖廟。

林瑞鈺作證時說，自己從商，完全沒經營廟宇的經驗，因此一切都是聽吳如興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