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打逼深蹲日做逾17小時 空姐虐傭監9周

2021/08/28   •   2萬閱
惡劣的女傭虐待事件:空姐因嫌女傭動作慢,多次對印尼籍女傭動粗,包括拳打、罰深蹲等。女傭忍無可忍,在僱主出國後報警,最終被告被判坐牢9周,並給予賠償。這起事件反映了跨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重要性,以及對弱勢群體保護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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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諾胡達因對印尼女傭動粗,昨天被判坐牢九周。(海峽時報)

38歲空姐嫌女傭動作慢,按耐不住怒火,兩度對女傭動粗,拳打女傭手臂和眼睛,並在認為女傭有睡意時要她深蹲,前天被判坐牢9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諾胡達(譯音)案發時是名空姐,她面對兩項虐待34歲印尼籍女傭的控狀。

據案情顯示,女傭在2018年1月29日開始到被告位於芽籠東中心一帶的住家工作,負責做家務、煮飯以及照顧被告當時年齡介於2歲至15歲的3名女兒。

女傭清晨5時半便開始工作,到晚上11時才休息,幾乎每天工作超過17小時。

不過被告對女傭的工作表現不滿意,認為女傭動作慢,會對女傭破口大罵,也會在女傭看似疲累時, 令女傭深蹲(squats)。

後來被告在2019年5月間認為女傭工作水準下降,打了女傭手臂一下。

當年的6月12日下午,被告叫女傭燙衣服,但她不滿女傭的工作表現,氣得將燙衣板往女傭方向推,導致女傭右腳被擊中。女傭當時痛得哭了出來,被告隨後再往女傭的手臂和眼睛揮拳。

法官下判時表示,女傭是脆弱的群組,應受到保護,但考慮到女傭傷勢不嚴重,而且被告有給予賠償,最後判被告坐牢9周,並批准被告下個月6日才服刑。

趁僱主出國報警

女傭忍無可忍,趁僱主一家出國時報警。

被告在對女傭動粗的隔天與家人出國旅遊,預計16日回國。

女傭待被告回國前一天打電話報警。她事後前往醫院,被診斷右腳有傷勢。

被告事後賠償女傭3450新元(逾萬令吉),相等於半年的薪水,以及1000元(約3100令吉)的傷勢和痛苦賠償(pain and suff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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