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騙司機幫買煙把車駕走 青年認偷車罪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pNLpz
Published: 2022-05-01
Source: 獅城新聞

![騙司機幫買煙把車駕走 青年認偷車罪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95/16956700.avif?1651323611)





拉克山（右圖）承認9項罪名，案展5月20日下判。（左圖）拉克山與同夥趁司機下車幫忙買煙時，伺機跳上司機座把車開走。（取自早報網） 

2男1女涉嫌共謀偷車，想把司機騙下車幫忙買香菸時把車駕走，他們第4次嘗試時終得逞，過後上網要把贓車賣掉。

其中2人隔天應買家邀約見面，不料遭便衣警察埋伏，2人情急之下猛撞2輛車子後逃逸，但最終還是被捕。

《聯合早報》報道指出，涉案3人年齡介於16歲至20歲。其中，20歲的拉克山在法庭上承認偷車、魯莽行事、未持駕照開車、惡作劇、持有電暈器和欺騙等九項控狀，另外8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共謀偷車轉賣牟利 

根據案情，被告於去年10月29日與19歲同夥陳敬凱（譯音）計謀偷車轉賣，從中牟利。

他們於是計劃通過Telegram的拼車群組找尋司機，找機會讓司機下車幫忙買煙，過後把車開走。

由於一直沒找到願意載送他們的司機，2人懷疑司機或許對女乘客比較感興趣，於是找來一名16歲女友人幫忙。

先盯上3司機 計劃未得逞 

3人第一天先後盯上了3名司機，可是偷車計劃並未得逞，因為其中2名司機拒絕幫他們買煙，另一名司機則要他們先下車，把車門鎖上才幫他們買煙。

被告和陳敬凱隔天重施故技，在勘寶坊（Compass One）找到一名願意提供拼車服務的22歲司機。

司機後來按兩人要求，在惹蘭加由一帶下車幫忙買煙，被告因此有機可乘，趁機跳上駕駛座把引擎未關的車子開走。

被告當時沒有駕照，他後來讓女同夥上車，通過後者在網上打廣告要轉售贓車。

受害者在車子被偷後報警，也在Telegram群組要求網民幫忙留意失竊的車子。

換車牌避追查 

被告和兩名同夥看到貼文後決定更換車牌，避開追查。被告先把陳敬凱送回家後，在馬林百列一帶的多層停車場隨便挑了一輛白色轎車，把車牌調換。

隔天（10月31日）凌晨2時，被告和女同夥按買家要求，到義順第21街露天停車場見面交車，殊不知便衣警員早已在場埋伏。

被告把車開入停車場就被警員開車包圍，被告當時誤以為受害者帶了家人圍堵他，嚇到猛踩油門，撞上沒有標誌的警車和一輛貨車後逃之夭夭。

被告之後把贓車交給陳敬凱，自己則與女同夥搭私召車到朋友家躲起來。警方展開調查後，在同天早上10時許找上門捉人，並從被告身上搜出一個電暈器。

緩刑期間又犯5罪 

庭上揭露，被告曾在2019年犯下18項罪名被判緩刑監視，但他在緩刑期間又再犯下5條罪名，同年被判入青年改造所一年。他本得接受監視至2023年底，但卻在這期間犯下此案。

法官要求提呈青年改造所報告，案件展至5月20日下判。

陳敬凱也被控上庭，他被指從被告手中接過贓車後，載1名男子出門時被警方包圍，他企圖逃走時撞傷5名警員，也撞毀警車和兩輛私家車。他的案件另外審理。

女同夥、男乘客和另一名企圖協助棄車的16歲少女事後都被捕，但庭上未揭露他們是否被控上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