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倆部長的洋房有多貴，答案終於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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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6-30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倆部長的洋房有多貴，答案終於公布

一個月前，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和外交部長維文醫生（Vivian Balakrishnan）長租「黑白屋」豪宅引發熱議，驚動總理李顯龍啟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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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是，有人據某房產分析機構的分析，說這兩位部長所租用的26號和31號這兩棟黑白屋，這兩棟房子按它們的占地面積粗略估算，平均月租分別是140萬新幣與63.5萬新幣，換算成年租金，則高達1720萬新幣與760萬新幣。

這可不得了，新加坡政府部長再怎麼高薪，也不可能租得起年租金千萬新元的房子啊，畢竟，總理年薪也就百多兩百萬新幣，部長又豈能租得起年租金千萬新元的豪宅？

前天（6月28日），新加坡貪污調查局出具調查報告。報告指出，沒有證據顯示兩名部長以權謀私。

調查顯示，尚穆根在萊道路（Ridout Road）26號的黑白屋，每月租金是2萬6500新元，並非網傳的140萬新元；而維文在萊道路31號的黑白屋則是每月2萬新元，與網傳的每月63.5萬新元相差甚遠。

萊道路26號

我們先來看看萊道路26號的情況。

《海峽時報》報道，從2013年12月起，這個房子就一直空置，租不出去。

2017年1月，尚穆根向律政部取得可供公眾租用的洋房名單。之後，他到每一處去查看，所有屋子都在顯目之處張貼「待租」公告。

一年後，2018年1月，尚穆根委託中介處理租房事宜。當時，這個屋子空置已超過四年，當時的土地面積是9350平米。

尚穆根有一次來到萊道路26號時，發現旁邊一塊空地雜草叢生，樹木瘋長。尚穆根向國家土地局反映，這可能有安全問題，例如蛇蟲、蚊蟲、樹木倒塌壓到人。

國家土地局回覆說，26號洋房的住戶對這塊土地沒有保養的義務，如果尚穆根願意出錢出力保養，那麼，就要把這塊土地放進尚穆根的租約里。

之後，國家土地局把這塊空地圍起來，放進26號洋房區域，它的土地面積成了2萬3164平米。

清理這塊土地、重新植被、加圍欄的費用一共17萬2000新元，本來由國家土地局承擔，後來加到26號洋房租金。

再之後，國家土地局對26號洋房進行了一些修補，花費51萬5400新元。這筆錢由國家土地局承擔。

尚穆根修了一個停車場，花了6萬1400新元，自費。他也自費花了40多萬新元給26號洋房進行了國家土地局標準修補範圍之外的修補工程。

2018年6月，尚穆根簽訂租約，租期為3年+3年+3年。

2021年6月，在第一個租期結束後，尚穆根續約，進入第二個租期。當時仍在新冠疫情期間，人心惶惶，租金仍維持在2萬6500新元，沒有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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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道路31號

現在，來看看萊道路31號的情況。

這個屋子空置了五年。2018年7月、8月，有人分別出價1萬2000新元、5000新元要租用，但是遠遠低於市場價格，所以沒有成交。

2018年9月11日，維文部長的太太聯繫國家土地局的中介，中介說，要價是1萬9000新元。

由於當時的市場價是1萬8800新元，維文太太的出價高於市場價，於是，與國家土地局很快就成交了。

2019年10月，維文太太簽了3年+2年+2年的租約。

在接受貪污調查局的調查時，外交部長維文說，他簽約之後，自費20多萬新元對這個國家財產進行了修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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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個3年租約到期時，維文太太重新提出要求，雙方後來把後續的租期改為3年+2年。

由於2022年市場環境發生了變化，國家土地局要求的租金提高到2萬新元。

有無以權謀私？

總理李顯龍同時也委任國務資政張志賢進行獨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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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公署聲明截圖）

張志賢的調查顯示，維文租用萊道路31號洋房，他是外交部長，職權範圍不涉及國家土地局，因此不存在程序問題。

尚穆根租用萊道路26號洋房，他是律政部長，國家土地局歸律政部管理。

為了迴避利益衝突問題，尚穆根主動退出任何與26號洋房有關的討論與決定；如果國家土地局有需要與部長進行這方面的討論，則交由時任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的英蘭妮處理；如果英蘭妮無法處理，則直接越級與國務資政張志賢討論。

貪污調查局指出，在租用26號、31號洋房時，兩名部長獲得的都是公開的市場信息。

另，在2018年，這兩套屋子的租金單價是每平米30.94新元，與該地段其他洋房類似。其他洋房的租金單價介於26新元至33新元之間。

2019年，維文太太簽約租用31號洋房的時候，她租金單價是23.05新元，當時其他屋子單價是25新元至33.33新元之間。國家土地局指出，這是因為31號洋房狀況較差。

一個月前的評論

「新加坡眼」/「看南洋」早在5月31日就撰文指出，這兩套洋房的租金不可能有網傳的那麼高。

當時，消息傳出，有人據某房產分析機構的分析，說這兩位部長所租用的26號和31號這兩棟黑白屋，平均月租分別是140萬新幣與63.5萬新幣，換算成年租金，則高達1720萬新幣與760萬新幣。

但是，即便在使館區的優質洋房，普通的連同地皮大概三四千萬新元就可以買得到了。如果這兩位部長租的黑白屋，年租金就要1000多萬，等於兩年的租金就可以買一套優質洋房了。有可能還去租房嗎？

很明顯，所謂房產分析機構對這兩套洋房租金的計算，應該是出了邏輯問題。關鍵是它對黑白屋的認識不足，拿優質洋房（GCB）租金市價來跟黑白洋房比，但兩者實際上沒有可比性。

首先，我們要先了解一下黑白屋是什麼，以及黑白洋房的供需關係是怎麼樣的。

黑白屋是什麼？

黑白屋大部分有至少80年到100年的歷史。以新加坡一個只有200年歷史的城市來說，黑白屋算得上歷史古蹟，也都是國家立法確認的保留建築。

國家對保留建築的要求是不能變更它的外觀，內飾可以適當變更，但退租時必須一切恢復原樣。

比如說，福建會館的廟宇天福宮。天福宮裡面所有的柱子，窗戶裝飾，每一塊磚，每一塊瓦，每一片木，如果要進行任何調整，哪怕只是要在牆上掛一個告示牌，都必須得到當局的批准，因為這個是受保護建築。

同樣的，黑白屋是保護建築，也受到同樣的約束。

黑白屋跟優質洋房有什麼不同？

100年前的黑白屋沒有空調，沒有熱水器，沒有各種各樣的電器，所以它整體的房屋布線跟現代的洋房的布局是差很遠。而且房子裡面也沒有壁櫥等等。

換句話說，選擇去租用這些房子來居住的人。他們要的並不是現代的那種非常舒適，非常方便的生活。他們要的是歷史感，是住在這種80年、100年房子的那種歷史感，以及當時留下來的原始風貌的感覺。

有這樣需求的人多不多？

其實是不多的，所以每年黑白洋房的市場需求並不高，供需不平衡，租金自然不會高到哪裡去。

如果真住進去當年這種殖民地時期的老房子，在房子內部可以做一些裝修，比如裝空調，裝熱水器等等，但是，房子結構和外觀不能有任何變動，例如，門窗不能改。

關鍵是，租約到期之後，所有的這些裝修都必須拆除，必須把這個黑白屋恢復到原樣還給政府。儘管黑白屋看起來很好看，但是由於有這樣那樣的約束，真正願意租用黑白屋來住宿的人並不多。

再說到黑白屋配備的大草坪，非常大，可以做什麼呢？或許有些人會建個游泳池。但是，將來退租時，得把游泳池填平

其實，這個大草坪最大的作用是——產生距離美。

住在這個洋房，是不會有旁邊的人來干擾的。鄰居離很遠，馬路離很遠，路人和城市的喧囂，一切的這些都離很遠。這些安寧，都是大草坪的距離產生的美。

有了這個距離，才可以很好地享受80年前、100年前新加坡還沒有高度城市化的那種感覺。

新加坡絕大多數的黑白屋都不是住宿用的

黑白屋在新加坡可能有500多棟，而且有一些是當年英軍的營房。這500多棟中絕大部分不是用來住宿的，而是作為文化用途、餐飲、教育等等。

比如說在東陵路使館區那一帶，中國大使館後面，有一塊地方叫登布西山（Dempsey Hill），那另外一邊還有一個鳳凰園（Phoenix park），那邊的黑白洋房就是用作為做餐飲、書店、畫廊等等。

最後，我們再回來說房租這件事。

有人說，部長們住的黑白洋房的年租金可能是1000多萬，那是不可能的。

為什麼呢？因為所謂的「房產分析機構」在計算年租金的時候，是拿同一個地段的現代優質洋房的占地面積和租金均價，簡單乘於這兩套黑白屋的占地面積，得出這兩套黑白屋的」市場租金「。

但是，它沒有考慮的是容積率。普通優質洋房的容積率和黑白屋的容積率差很遠。

算上大草坪，黑白洋房的占地面積可能是旁邊優質洋房的10倍，如果簡單按「占地面積乘於十倍」來計算，那麼，當然它的租金也是10倍。

當然這樣的算法肯定是不合理的。

維文和尚達曼這兩套房子租金是多少錢？將來國會調查之後肯定會公布，但是一定不會是像網上流傳的說一年1000多萬新幣。畢竟這樣算的話，兩年就能買一套了，還去租房子幹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