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屋局何時可強制收回單位 屋主是否能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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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2-20
Source: 獅城新聞

## 建屋局何時可強制收回單位 屋主是否能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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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組屋

圖: iStock

由於組屋屋主未達到最低居住年限（MOP）規則，建屋發展局在過去約五年內強制收回21個組屋單位。在最低居住年限期間，無論是直接向建屋局或通過轉售市場購買組屋，屋主在那五年內都不能出售、出租整個單位，或者投資私宅。但是，若有人無視這些規則將會面對什麼懲罰？建屋局何時可以發出強制收回令？屋主是否能提出上訴？

多少單位被建屋局強制收回？ 

在去年年底，建屋局在答覆《8視界新聞網》詢問時透露，該局知道有空置的預購組屋單位在公開市場求售，當中包括被媒體報道的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是位於義順的預購組屋單位，該單位空置了八年後被出售。

自2017年1月至2022年11月，共有53個組屋單位的屋主，因為在最低居住年限期間沒有親自入住其單位，而被建屋發展局採取執法行動；當中的21個單位被強制收回，其餘則面對罰款或接獲書面警告。

建屋局何時發出強制收回令？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根據條例，如果屋主或其配偶不再居住在該單位，建屋局可以強制收回該單位。

如果單位被用於租約規定以外的用途，而沒有得到建屋局的書面批准，單位也可能被收回。

如果屋主允許授權居住者之外的其他人在組屋單位內居住，也可能被收回。

屋主如果在申請中或在購買單位時提供虛假或誤導性的信息，也可能被當局強制收回單位。

那些未經建屋局事先許可而出租其單位或部分單位的屋主，也可能面臨執法行動，建屋局也可能收回其屋主留下的空置單位。

如果屋主不再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建屋局也可以收回單位。

法律還規定，如果一個單位的租金或任何款項在到期後的三個月仍未支付，並且當局已向屋主發出書面通知，建屋局可以強制收回該單位。

如果屋主確實面對情況，無法在最低居住年限期間在單位里居住，例如離婚或分居，醫療原因或被派往海外工作，都應寫信給建屋局尋求豁免。當局將根據個案的情況進行評估。

強制收回令發出後下一步是什麼？ 

當建屋局打算強制收回一個單位，必須向屋主發出書面通知。

在通知送達後，屋主必須在30天內把他們的物件搬走。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建屋局在收回單位時受到反對或阻礙，當局可以採取必要措施，包括報警將住戶趕走。

如果屋主未能清除他們在單位的物件，建屋局可能會扔掉這些物件或將其出售。被收回的單位將在剩餘組屋銷售活動（Sale of Balance Flats）中出售。

會有任何補償嗎？ 

當一個單位被強制收回時，建屋局決定賠償數額。

在答覆CNA詢問時，建屋局表示，在這種情況下，其賠償政策會考慮各種因素，如侵權行為的嚴重程度和案件的情況，以及收回單位的行政持有成本。

「這項政策確保違反規則的單位屋主不會享受到不適當的經濟利益。」 根據法令，提出上訴後，國家發展部長賠償金額可能會不同。

上訴程序如何？ 

屋主如果反對單位被強制收回或不滿賠償，可在通知書送達後28天內寫信給建屋局。

建屋局必須考慮反對的理由，並以書面通知的方式答覆屋主。 

如果屋主不滿建屋局的決定，他們可以在當局的決定送達後的28天內向國家發展部長提交上訴。

根據法令，部長的決定是最終的，不能以任何理由進行審查或挑戰。

建屋局如何調查？有什麼處罰？

建屋局每月進行約500次檢查，以檢查違反住房規則的行為，如非法出租公寓。

單位屋主或住在單位的任何人必須允許官員進入單位。根據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建屋局可能會發出書面警告，罰款最高5萬元，或從屋主手中收回單位。

房地產代理也面臨處罰 

上個月，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在國會表示，對18名在2017年至2022年期間幫助客戶推銷不符合最低居住年限的組屋的房地產中介，採取紀律處分。

他們是房地產代理理事會（Council for Estate Agencies，簡稱CEA）在那幾年調查的51起案件中的其中18名房地產代理，該調查共涉及69名房地產代理。32起案件的調查已經完成，19起案件仍在調查中。

在被發現違反道德準則的18名房地產代理中，有六人被暫停註冊7周至48周，並被罰款2000至5000元。

當局向兩名房地產代理髮出譴責信，而其中一名也被罰款1000元。其餘十名房地產代理則收到警告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