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合謀失信公司逾32萬新元 商人被同夥指證判監1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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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0-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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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金泉不服所判，針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在泰國遭綁架的獅城商人涉失信案，他不承認與同夥失信超過32萬元（新幣，下同），聲稱這筆錢是他的佣金，但早前已認罪的同夥轉當控方證人，在審訊中指證他的罪行，他最終在前日被判罪成和監禁17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鍾金泉（34歲）不承認3項失信及一項牴觸證券與期貨法令的控狀。他不服所判，針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被告與盧志祥（33歲）和白偉翔（33歲）共同經營一家名為Zabel Global Investments的投資公司，但被告允許公司在未持有資本市場服務執照的情況下，經營基金管理相關的業務，因此牴觸證券與期貨法令的罪名。

2014年4月至6月，Zabel吸引許多投資者投入超過839萬元投資金，被告與盧志祥過後卻合謀失信公司32萬3052元。

這筆失信款項中，盧志祥收下13萬3500元，被告收下3萬7875元，其餘15萬1677元則轉給公司銷售員。

被告庭上改口 稱僅充當中間人 

被告事後在口供書中坦承罪行，但後來卻在庭上改口稱自己沒有在公司掌握實權，只是充當中間人的角色，且他拿走的款項是他銷售所得的佣金。

盧志祥早前認罪後，在2021年8月被判監禁18個月。他後來以控方證人身份上庭供證時指出，被告在公司有決策權，公司也沒有達到預期的12%投資回酬，按協議他們不能抽取佣金。

法官下判時也認同控方立場，認為被告的證詞與口供書內容前後不一，與盧志祥的證詞也有出入，而且盧志祥已認罪和判刑，沒有理由在庭上撒謊，最終判被告罪成。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被告在2020年1月與友人李耀威到曼谷準備洽談生意，途中在油站遇綁匪，結果遭拳打腳踢和電擊，甚至被勒索交出100萬美元的比特幣，所幸他最後逃脫成功。

泰國警方逮捕涉案綁匪後，鍾金泉才發現友人李耀威和泰國藝人查諾彭恩貝格涉嫌策劃綁架案。

庭上未提及泰國綁架案的內容，也不清楚案件調查進度。

至於白偉翔，他事後也被控上庭，他的案件將另外審理。（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