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未完成接種疫苗者不可申請或更新准證,不可申請PR

2021年12月28日   •   2萬次閱讀

為維持新加坡的高接種率,從明年2月1日起,接種冠病疫苗將成為申請長期證件、工作證件和永久居留權,以及更新工作證件的條件。

根據衛生部前晚(12月26日)的文告,當局已從今年11月1日起,規定長期證件持有者須接種疫苗才能入境新加坡。

從明年2月1日起,僱主在工作證件持有者和他們的眷屬入境新加坡前須申報他們的接種記錄,證件持有者也須提交接種證書。

持有電子接種證書的證件持有者可上傳相關證明,沒有電子證書的人則須向航空公司、渡輪經營者或關卡出示接種證明。無法出示相關文件者,除非已提前豁免,否則將被禁止登機、登船或是入境新加坡。

相關限制將不適用於12歲以下者。12歲至18歲者可申報並在抵達新加坡後完成接種。不適合接種疫苗者,則須在申請時提交醫生證明,並且在抵達新加坡後進行身體檢查。

至於申請永久居留權、長期探訪證和學生證者,當局會在評估申請時核對他們的接種記錄,並將記錄上傳至全國疫苗接種名冊中。如果他們不在名冊中,例如未接種或在國外接種但血清檢測為陰性,則必須完成接種才能獲得永久居留權或長期證件。

相關限制將不適用於12歲以下者,或因健康原因無法接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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