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國專家譴責處決行動　新加坡聯合國代表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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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5-2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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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聯合國人權專家批評最近兩起處決被定死罪的毒販後，新加坡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代表烏米峇迪亞發聲維護新加坡刑事司法系統，認為國家決定權應該獲得尊重。

烏米峇迪亞表示，人權專家引用有關對死囚的代表法律顧問進行報復的報告是毫無根據和虛假的。

5月12日，11名聯合國人權特別報告員和專家譴責新加坡最近兩起處決，兩名馬來西亞公民阿都卡哈和納加恩德蘭，分別在今年3月和4月在新加坡因運毒而遭處決。

專家也促請新加坡停止計劃對另一名因類似罪行被定罪的大馬公民達智納慕迪的處決。

烏米峇迪亞指出，新加坡的所有刑事訴訟都是在公正和獨立的司法機構之下以正當程序進行。

他說，新加坡高等法院不會記錄死刑案件的有罪判決，除非被告接受審判，並且主控官提出在庭上提出證據證明。

「被告人只有在其罪行依法證實的情況下才能被定罪，並判處死刑。」

「新加坡是以公平和公正的刑事司法制度，獨立且有效的司法機構而聞名。在2021年世界司法項目法治指數中，新加坡在東亞和太平洋地區排名第一，在全世界排名第七。」

他還駁斥了聯合國專家，關於歧視目前在新加坡死囚牢房內的涉及毒品相關罪行的少數族裔人士的指控，例如達智納慕迪。

他說，新加坡的法律平等適用於所有人，那些違反法律的人不會因為種族或國際而受到不同待遇。

雖然聯合國專家呼籲新加坡暫停死刑，且聲稱繼續對於毒品有關罪行使用死刑違反了國際法，但是烏米峇迪亞表示，如果按照適當的法律程序判處死刑，國際上沒有反對使用死刑的共識。

聯合國專家也強調，尚未廢除死刑的國家只能對「最嚴重的罪行」實施死刑。根據國際法只有涉及故意殺人極其嚴重的罪行才能被視為最嚴重的罪行，毒品犯罪顯然沒有達到這個門檻。

然而，烏米峇迪亞表示，對於最嚴重的罪行，國際法沒有明確定義，也沒有國際共識。

「每個國家都有主權權利，根據國家本身的情況，並且根據國際法義務，決定本身的刑事司法系統。」

「這項權利應該得到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