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本市場吹新風 香港新加坡爭奪亞洲SPAC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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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9-22
Source: 獅城新聞

自去年美國市場掀起SPAC上市交易的投資熱潮後，亞洲證券交易所也相繼跟進，以滿足不斷增長的來自科技行業的東南亞和中國初創企業的上市需求。

自去年美國市場掀起了特殊目的收購公司 （SPAC）上市交易的投資熱潮後，亞洲證券交易所也相繼跟進。本月初，新加坡交易所（下稱「新交所」）成為首個允許企業通過SPAC方式上市的亞洲主要交易市場，以滿足不斷增長的來自科技行業的東南亞和中國初創企業的上市需求。上周五，香港交易所也提議修改規則允許企業通過SPAC進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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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亞洲科技企業的巨大需求 新加坡交易所北京代表處總監魏浩宇日前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新交所的SPAC框架徵求意見稿推出後，受到包括中國市場在內的熱烈反響，新交所充分考慮了市場的建議，參考了美國等市場的經驗，形成了最終的SPAC框架方案並正式推出。

SPAC上市的目的主要是通過IPO融得資金，再和另一家有經營業務的公司進行合併交易，使最終的上市主體擁有經營業務。這是一種相對快速、廉價的上市途徑，對初創公司尤其具有吸引力。

「新交所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也要有完善的金融產品，SPAC就是一個有用的工具。」魏浩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新交所SPAC框架的正式推出，為企業提供了更為豐富的融資途徑，並且在估值和執行方面更具有確定性，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資選擇和投資機會。」

他還表示，中國和東協已經互相成為第一大貿易夥伴，《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的順利簽署將鞏固這一趨勢，可以預見雙方的經貿和投資活動將更加頻繁。新加坡作為東南亞的金融中心，希望通過SPAC制度吸引更多優質的中國企業利用新加坡資本市場獲得發展。

新交所方面沒有透露目前哪些中國企業正在與新交所進行SPAC上市的對接。不過第一財經記者從內部人士了解到，一些原本在美國市場有經驗的企業，或是一些私募和VC，以及在新加坡設有全球總部的公司都會對包括SPAC在內的新加坡和東南亞市場的投資發展感興趣。

新交所的SPAC上市規則參考了美國市場的經驗。根據新交所正式推出的SPAC制度，新交所SPAC上市時的市值最低為1.5億新幣，並允許認股權證從投資單元中分離出來交易，此舉也極具投資吸引力。在制度設計上，也提升了發起人與其它股東的利益相關性。

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局CEO陳文仁表示：「針對亞洲企業的亞洲SPAC交易中心的建立很有意義，因為亞洲的投資者更熟悉亞洲的目標企業。」

新交所一直在爭取亞洲尤其是東南亞地區的大型IPO。隨著東南亞初創公司開始吸引全球關注並以巨額估值籌集資金，這將給新交所帶來機會。

新加坡政府也在大力推動企業在新交所上市的一攬子計劃，並增加了其在東南亞地區科技行業的敞口。作為吸引企業在新交所上市計劃的一部分，新加坡上周五公布了一項15億新幣的基金，由新加坡政府和淡馬錫聯合投資。

市場參與者表示，隨著亞洲交易市場推出SPAC新規，也有望吸引一部分原本計劃在美國市場SPAC上市的企業。東南亞巨大的網際網路市場將會催生亞洲SPAC的需求。

根據谷歌、淡馬錫和貝恩公司聯合發布的一份報告，預計到2025年，東南亞的網際網路經濟將增長至3000億美元。行業追蹤機構Preqin的數據也顯示，今年上半年東南亞風險投資交易總額已達到創紀錄的100億美元，超過2020年82億美元的水平。

**新規如何保護股東利益？**

也有不少中國生物醫藥企業對SPAC上市方式產生興趣。據蘇州工業園區長三角境外投資促進中心負責人詹倪介紹，蘇州工業園區作為中國和新加坡兩國政府之間的重要合作項目，正在積極推動長三角及全國企業赴海外設立國際總部和區域性管理中心，並以新加坡為起點，輻射東南亞及全球。

根據諮詢公司麥肯錫的數據，截至今年5月，在香港、上海科創板和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生物技術公司的總市值約為1800億美元。

新加坡立傑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詹興豪向第一財經記者介紹道，新交所傳統上市結構主要有紅籌、直接上市、VIE架構幾種，三種結構在上市主體要求、監管、新股發行、後續融資等方面存在差異性。而新交所最新推出的SPAC上市框架則與幾種傳統結構有很大區別。對於中國企業而言，SPAC公司的併購需要遵守《外商投資法》和《外商投資負面清單2020版》。

香港也在緊鑼密鼓地部署SPAC上市框架方案。上周五，關於SPAC上市規則的修改提案已公開徵詢公眾意見，回復截止日期定為10月31日。

香港的SPAC上市規則更為嚴格。根據港交所的提議，在與目標公司合併之前，只有專業投資者才能投資計劃SPAC上市的企業，並且SPAC的贊助公司必須至少包括一家獲得當地證券監管部門許可的機構。此外，被SPAC收購的公司還必須滿足與通過IPO在香港上市公司相同的要求，包括獲得交易所上市委員會的批准。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SPAC上市方案不會違背我們在收緊殼公司上市規則方面所做的事情，我們已經引入了足夠的股東保護機制和其他保障措施來確保股東利益。」

陳翊庭透露，有很多公司表達了對探索在香港SPAC上市的興趣。根據港交所的統計，目前在美國上市的SPAC公司中，有25家總部設在大中華區，近年來約有12家亞洲公司被SPAC上市收購。

在新交所和港交所推出相關的SPAC機制前，全球大部分的SPAC上市都發生在美國市場。根據研究機構Dealogic的數據，美國SPAC在2021年第一季度籌集了創紀錄的近1000億美元的資金。

不過，近期隨著美國加強了對SPAC上市的監管，導致下半年交易開始出現放緩。有消息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在研究某些費用結構是否會激勵承銷商促成SPAC上市，並淡化交易後存在的潛在法律問題，這可能會使投資者面臨風險。

目前從美股市場SPAC公司上市後的收益表現來看，SPAC的回報率一直落後於標普500指數，一些SPAC公司被股東和政府調查人員指控誤導性披露。

美國證交所委員會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也已經公開表示，SEC正在醞釀的SPAC新規將加強披露，特別是關於交易成本以及後期投資者將如何被稀釋的信息。 

來源：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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