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永元與新加坡醫藥理事會將通過代表律師,提呈書面建議給當地法庭,提議讓洪永元何時開始吊牌。(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因不當混合開藥與分量超標,導致病患多個器官衰竭而過世,新加坡精神科醫生洪永元被當地三司特別庭諭令3年。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三司昨日發表書面判決時指出,執業逾36年的洪永元並非「一般資深醫生」,他在業內享有崇高聲譽,但地位越高就責任越大,他違反醫生專業操守的行為,更影響公眾對醫藥專業的信心,這是加重處分的考量因素之一。
洪永元經營精神科診所,他曾在新加坡2020年大選期間,在該國前進黨旗下競逐當地瑪麗蒙區議席,現為該黨助理秘書長。
洪永元與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的代表律師接下來將提呈書面建議給法庭,提議讓洪永元何時開始吊牌。
洪永元面對3項牴觸新加坡醫藥註冊法令的指控,指他從2010年至2012年,不當配藥給男子郭吉祥,包括把兩種應避免同時服用的精神科藥物配給郭吉祥,而且配給的某些精神科藥物分量比限定的分量高。
郭吉祥是新加坡一家老字號薄餅店的第二代傳人,他於2012年8月4日早上,被家人發現倒臥在住家睡房,終年50歲。
郭吉祥是在2010年2月,就失眠、抑鬱、焦慮和創傷後遺症等精神問題開始諮詢洪永元。
在為郭吉祥看診期間,洪永元曾同時配給他多種含有安眠成分的二氮平類藥物,以及同時讓他服用二氮平類藥物與鴉片類止痛藥,此舉不符合醫療標準。
另外,在為郭吉祥配給治療抑鬱症的米氮平與唑吡坦藥物時,洪永元開出比規定標準更高的分量。
三司指出,他所配的藥物分量幾乎接近「可致死範圍」。
2012年7月31日,洪永元最後一次配藥給郭吉祥,後者4天後過世。
三司指出,在定奪洪永元應面對的處分時,法庭無法不考慮郭吉祥的死因是「由混合藥物所引起的多器官衰竭與肺出血」,洪永元的配藥對病患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害,他也無法解釋為何必須配給比一般治療標準高的藥量。